
糾正過失。《魏書·高恭之傳》:“ 道穆 繩糾,悉毀去之,并發其贓貨,具以表聞。” 宋 司馬光 《言高居簡劄子》:“臣職在繩糾,不敢不言。” 明 高明 《琵琶記·丹陛陳情》:“是用擢居議論之司,以求繩糾之益。” 明 陶宗儀 《辍耕錄·宣文閣》:“於是宰輔有所奏請,宥密有所圖回,争臣有所繩糾,侍從有所獻替,以次入對。”
“繩糾”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曆史文獻和現代用法區分:
一、糾正過失(古代用法) 該含義源自古代官場用語,指監察或勸谏行為:
二、比喻糾纏(現代成語) 現代作為成語使用時:
辨析要點:
需注意該詞現代使用頻率較低,若在古籍中遇到建議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
《繩糾》是一個成語,意思是解除糾纏,解決紛争,也可指解散困局。
這個成語由兩個漢字組成,分别是「繩」和「糾」。其中「繩」是一個四畫部首(纟),「糾」是一個五畫部首(纟)。
《繩糾》是古代的一個典故,源自《左傳·襄公二十五年》。在這個故事裡,襄公對軍事問題有困惑,就請教太史公,後來太史公用了一種繩子,象征着指導的機緣巧合。因此,“繩糾”一詞也常用來形容處理問題或解決紛争。
在繁體字中,「繩」可以寫作「繩」,「糾」可以寫作「糾」。
在古代的漢字寫法中,「繩」的古字形是相似的,在右邊多了一個「韋」字旁,而「糾」的古字形則沒有太大的變化。
1. 他的出現,真是繩糾之望舒心。
繩索、繩子、繩結、糾纏、糾結、糾錯。
解圍、化解、排除、解救。
糾纏、紛争、困局、紛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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