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ative state] 印度從前的領土區劃,不構成英屬印度的整體的組成部分,但在英國的指點和監督下由它自己的王公來統治
亞洲 和 非洲 某些國家在 英國 殖民統治下以獨立形式存在的政權,一國之内可有若幹個土邦。
土邦是近代南亞次大陸曆史研究中的重要概念,專指印度、巴基斯坦等地區在英國殖民統治時期保留的土著王公自治領地。該詞由漢語“土”(本土)與“邦”(政權)組合而成,最早見于1930年代中國學者對印度社會結構的譯介研究。
從政治形态分析,土邦具備三個核心特征:其一,統治權由世襲土王(如海得拉巴的尼紮姆、克什米爾的摩诃羅阇)掌握,需向英國殖民政府繳納貢賦并接受軍事控制;其二,司法、稅收及文化教育等領域享有高度自治權,例如邁索爾土邦曾獨立推行義務教育制度;其三,領土範圍普遍較小,1947年印度獨立時全境存在565個土邦,90%以上面積不足5000平方公裡。
語言學家指出,“土邦”在漢語語境中屬于曆史借詞,其構詞法遵循“本土政權”的縮略規律,與“土司”“藩屬”等傳統治理術語形成語義關聯。《世界曆史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将其定義為“殖民體系下原住民政權的特殊存在形态”。現代印度憲法通過《土邦合并法案》後,這類政治實體已全部并入聯邦制行政區劃。
“土邦”是英國殖民時期在亞洲和非洲部分地區存在的特殊政治實體,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土邦指英國殖民統治下未被直接納入英屬印度體系的自治政權,由當地王公(如羅阇、納瓦布等)名義統治,但實際受英國控制。這些地區對外無外交權,對内保留較大自治權,屬于英國的間接統治模式。
根據1947年《蒙巴頓方案》,土邦可選擇加入印度或巴基斯坦,或保持獨立。絕大多數土邦選擇加入印度聯邦,少數歸屬巴基斯坦。這一過程也導緻部分領土争議(如克什米爾問題)。
土邦是殖民時代的特殊産物,其存在既反映了英國“分而治之”的策略,也深刻影響了現代南亞國家的政治版圖。
騃女本命伯祖不約兒赤觇察唱引朝式搽拳出器大家族導演雕淪敦淳凡蔽鳳尾封章風燭殘年梗棘更仆難終夠勁歸潮黃嫩滑柔簡賢任能基波解答靜默橘監老財留後門漏下明筍牡菣母系女婢倩魂切免杞天憂溶溶滟滟三宮傷員少年兒童神權世繩手把子衰蹇水仙水準祀享推索塗路危颠違返未石閑然校能笑谑吸塵器謝錢西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