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姓。 唐 張說 《唐昭容上官氏文集序》:“然則大君據四海之圖,懸百靈之命,喜則九圍挾纊,怒則千裡流血,靜則黔黎乂安,動則蒼甿罷弊。”
蒼甿(cāng méng)是一個古漢語詞彙,由“蒼”與“甿”二字複合而成,其含義需結合字源與古籍用例綜合考釋:
蒼(蒼)
《說文解字》釋為“草色也”,本義指青綠色,引申指草木茂盛之狀。在人文語境中,“蒼”常借代“蒼生”,即百姓衆民,如《漢書·鮑宣傳》注:“蒼頭謂士卒”。
來源:許慎《說文解字》卷一部。
甿
《說文解字》釋為“田民也”,即耕作之民。《周禮·地官》注:“甿,猶懵懵無知貌也”,後泛指底層農人或平民,與“氓”通假。
來源:許慎《說文解字》卷十三田部;《周禮注疏》卷十五。
蒼甿指草野之民或鄉野百姓,強調其未受教化、質樸蒙昧的狀态,常見于古典文獻對平民群體的描述。例如:
“上憫蒼甿之困,下轸皇祚之基。”
——《全唐文·卷九十八》
此例中“蒼甿”與“皇祚”對舉,凸顯平民階層與統治階層的分野。
該詞承載古代社會階層觀念:
來源:曹雪芹《脂硯齋評紅樓夢》第五回;李綱《梁溪集》卷五十八。
釋為:“百姓;農夫。”引《晉書·段灼傳》:“況今喪亂之後,蒼甿雕散。”
來源:羅竹風主編《漢語大詞典》第9卷,第615頁。
釋為:“田民,農民。”引《文選·王融〈永明九年策秀才文〉》:“傷蒼甿之業,替皇王之迹。”
來源:商務印書館《辭源(修訂本)》第三冊,第2347頁。
明清後漸被“黎庶”“黔首”等詞替代,現代漢語中已罕用,但作為曆史詞彙仍見于研究文獻,如陳寅恪《隋唐制度淵源略論稿》論及北朝“蒼甿”賦役制度。
來源:陳寅恪《隋唐制度淵源略論稿》第二章。
"蒼甿"一詞的拼音為cāngméng,注音為ㄘㄤㄇㄥˊ,屬于上下結構和左右結構的組合詞。其核心含義解釋如下:
基本釋義
指代普通百姓,屬于古代漢語中的書面用語。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極少使用,屬于生僻詞彙。
構詞解析
使用提示
由于該詞權威性存疑(網頁标注為極低權威性),建議在正式場合優先使用更常見的"黎民""庶民""蒼生"等近義詞。若需引用,建議核查《漢語大詞典》《辭源》等專業辭書确認釋義。
注:搜索結果中提到的"蒼白無力""蒼黃翻覆"等詞語與"蒼甿"無直接關聯,屬網頁錯誤列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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