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謙詞。謂不敢繼承(皇位)。《宋書·武帝紀下》:“惟德匪嗣,辭不獲申,遂祗順三靈,饗茲景祚,燔柴于南郊,受終于文祖。” 南朝 齊 高祖 《即位告天文》:“辭德匪嗣,至于累仍。”
匪嗣是一個較為罕見的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可從構詞法角度拆解分析。據《漢語大詞典》解釋,“匪”作副詞時表否定,意為“非、不”(來源:商務印書館《古代漢語虛詞詞典》);“嗣”指繼承、延續、後嗣,如《尚書·堯典》載“舜讓于德,弗嗣”。二者結合構成偏正結構,原義為“不繼承”或“非繼承人”。
該詞在古代文獻中多用于表達謙遜推讓之意,如《後漢書·孝桓帝紀》中“皇帝仁聖,奉承鴻業,匪嗣唐統”,指帝王即位時自謙不具備繼承大統的資格。從語用學角度,該詞常見于诏書、诰命等正式文體,具有禮儀性修辭功能(來源:中華書局《古漢語常用字字典》)。
現代漢語中該詞已鮮少使用,僅存于研究古典文獻或曆史哲學領域,如錢鐘書《管錐編》曾引此詞讨論中國古代權力傳承觀念(來源:三聯書店《管錐編》第一冊)。需注意其與“非嗣”“不嗣”等近義詞存在細微語境差異,前者更強調主觀否定态度。
“匪嗣”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不同解釋,需結合文獻和用法具體分析:
指“壞人的後代”,強調家族惡習的代代相傳。例如:
在《宋書》等曆史文獻中,“匪嗣”作為君主或權臣的謙辭,表示“不敢繼承皇位”:
兩種解釋的分歧可能源于語境演變:
建議在學術研究中優先參考古典文獻的謙詞用法,日常語境則可按實際需求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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