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 代因經商而留居其地,子孫戶籍準附編于行商之省分,稱“商籍”。《清史稿·食貨志一》:“凡民之著籍,其别有四:曰民籍;曰軍籍,亦稱衛籍;曰商籍;曰竈籍。其經理之也,必察其祖籍。”
商籍是明清時期的一種特殊戶籍制度,主要針對在外地經商的商人及其後代,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定義
商籍屬于“附籍”的一種,指商人因長期在外地經商留居,其子孫戶籍可附編于行商所在省份,而非原籍地。這種戶籍具有臨時性,與正式“入籍”不同。
曆史背景與功能
• 清代将戶籍分為民籍、軍籍、商籍、竈籍四類(《清史稿·食貨志》記載)。
• 主要服務于鹽商等特定商人群體,如兩淮鹽商子弟可憑商籍在經商地參加科舉考試,避免返回原籍應試的不便。
適用範圍與限制
• 并非所有商人都能獲得商籍,僅限特定區域(如兩淮鹽區)和行業。
• 戶籍僅延續至子孫一代,屬于過渡性政策,未改變原籍的根本屬性。
通過商籍制度,政府既保障了商人群體的權益,又維持了戶籍管理的穩定性。需注意,部分非權威來源(如)将商籍誤解為“商業賬簿”,此為錯誤釋義,應以曆史戶籍制度為準。
商籍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包含“商”和“籍”這兩個字。
拆分部首和筆畫:詞語“商籍”中,“商”的部首是“口”,筆畫數為5;“籍”的部首是“竹”,筆畫數為20。
來源:商義為古代“國家”的稱號,因為商朝是中國曆史上最早的一個朝代。籍指的是個人所在的戶籍、家族傳承的記錄等。因此,“商籍”可理解為商朝時期的法律、制度或商人的資料記錄。
繁體:繁體字“商籍”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古時候漢字寫法:在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關于“商籍”的古代寫法沒有具體資料記載,但可以想象,在古代的紙張、竹簡等載體上,漢字的形狀可能有所變化。
例句:1. 那裡有關于商籍的古文獻記錄。2. 商籍是研究商朝曆史的重要資料。
組詞:商業、商人、商标、商務、商場。
近義詞:商戶、商家、商賈。
反義詞:庸商、庸人、休憩。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