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舜 之子。相傳 舜 以 商均 不肖,乃使伯 禹 繼位。事見《孟子·萬章上》、《史記·五帝本紀》。常與 堯 子 丹朱 并用為不肖子之典實。《韓非子·說疑》:“其在記曰:‘ 堯 有 丹朱 ,而 舜 有 商均 。’” 宋 蘇洵 《上田樞密書》:“ 堯 不得以與 丹朱 , 舜 不得以與 商均 ,而 瞽叟 不得奪諸 舜 。”
“商均”一詞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需根據語境區分:
身份背景
商均是五帝之一舜與女英的兒子,原名義均,因出生于商地(今河南商丘虞城縣)且受封于此,故稱“商均”。他是夏朝時期虞國的開國之君,其墓地位于河南虞城縣利民鎮。
典故與評價
據《孟子》《史記》記載,舜因商均“不肖”(才能不足),未傳位給他,而是禅讓給禹。後世常将商均與堯之子丹朱并稱為“不肖子”的典型,如《韓非子》中提及:“堯有丹朱,舜有商均”。
部分現代資料(如)将“商均”解釋為商業公平的成語,強調交易中的互利原則。但此用法缺乏古籍依據,可能是當代引申或誤用,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商均(shāng jūn)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為“分享、平分”。
商均的部首是“丷”(bā),總共有8畫。
商均是由“商”和“均”兩個字組成的,其中“商”(shāng)指分享、交易,而“均”(jūn)意為平均、均勻。這兩個字組合在一起,形成了“分享、平分”的意思。
在繁體中,商均的寫法仍然是「商均」。
古代的"商均"字的寫法略有不同,它們的部首都是"行",下面的畫數比現代寫法要多,但意思沒有發生變化。
1. 我們應該商均這份成果。
2. 每個人都有權利平等地分享這個機會。
3. 為了公平,我們需要商均這筆財富。
共商均衡、均等、一視同仁、平等、分享、公平等。
分享、均分、平分、平均。
獨占、專享、不均、不平等。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