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town]∶封建領主所據有的莊園,通常有圍牆,包括領主住所(如城堡)及周圍佃農村舍
(2) [fief]∶古代諸侯分封給卿大夫的土地,又叫食邑
指古代卿大夫的封邑。《周禮·夏官·司勳》“凡頒賞地,參之一食” 鄭玄 注引 漢 鄭司農 曰:“不以美田為采邑。” 明 卓爾堪 《從軍行》:“戰勝食采邑,戰死為國殤。” 清 彭始奮 《寄隴西觀察趙韫退先生》詩:“新分采邑 陝西 偏,上奏仍屯塞下田。”
采邑(cài yì),又稱“食邑”、“封地”,是中國古代分封制度下君主賞賜給諸侯、卿大夫作為世祿的田邑。其核心含義包含土地、人民及統治權,具有鮮明的封建領主經濟特征。以下是詳細釋義及學術依據:
土地與屬民
指君主授予宗室、功臣的領地,包含土地及附着于土地的勞動者(庶民、農奴)。受封者(諸侯、卿大夫)享有該區域的賦稅征收權、行政管理權及世襲權。《漢語大詞典》明确釋義為:“古代卿大夫的封地。收其賦稅而食,故稱食邑。”
俸祿形式
作為世襲俸祿,采邑以封地内賦稅替代俸祿發放。《辭源》指出:“采邑即食邑,卿大夫的封地,因收其賦稅以供食用,故名。”
西周分封制
周天子将土地連同人民分封給諸侯(“授民授疆土”),諸侯再逐級分封卿大夫,形成“天子—諸侯—卿大夫”的等級占有結構。采邑主需承擔軍事義務(如提供兵員)和納貢責任。
秦漢至明清的演變
秦漢推行郡縣制後,采邑逐漸轉為“食封戶數”的虛封(如關内侯),受封者僅享賦稅而無治民權。唐代以後實封減少,至明清時期僅保留象征性爵位俸祿。
在當代漢語中,“采邑”引申為個人勢力範圍或專屬領域,常見于文學、曆史論述中。例如:“這座古城曾是貴族的采邑,如今已成文化遺産。”
“采邑”是中國古代及歐洲中世紀的重要制度,具體含義和演變如下:
詞源與讀音
“采邑”拼音為cài yì,其中“采”在此讀四聲,意為諸侯或君主分封給卿大夫的土地。
同義詞包括“食邑”“封地”“采地”,均指以土地為基礎的封賜形式。
核心概念
采邑是君主對臣屬的封賞,包含土地及其上的居民。受封者(如卿大夫或歐洲貴族)通過管理采邑獲取經濟收益(如租稅),并承擔相應義務(如進貢、兵役)。
中國周朝時期
歐洲中世紀
獨立性增強
中國春秋戰國時期,卿大夫通過采邑積累勢力,甚至挑戰諸侯權威;歐洲采邑則強化了領主與附庸的契約關系。
城市起源
采邑作為封建行政中心,其邊緣地帶因商品交換和人口流動逐漸發展為市鎮,成為城市雛形。
維度 | 中國 | 歐洲 |
---|---|---|
經濟基礎 | 以農業為主,賦稅為俸祿來源 | 土地與農民綁定,領主直接管理 |
繼承方式 | 早期可世襲,秦漢後逐漸削弱 | 最初不可世襲,後期演變為世襲 |
軍事義務 | 依附于諸侯的軍事體系 | 以騎兵役為核心,形成騎士階層 |
(綜合)
如需進一步了解制度細節,可參考、4、7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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