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僧門的法規。《魏書·釋老志》:“自今已後,衆僧犯殺6*人已上罪者,仍依俗斷,餘犯悉付昭玄,以内律僧制治之。”《魏書·釋老志》:“若無德行,遣還本國,若其不去,依此僧制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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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制是漢語佛教術語,指佛教僧團内部的管理制度與行為規範體系,核心包含兩方面含義:
僧團内部戒律制度
指佛教為僧衆制定的戒律、清規及日常行為準則,用于規範僧侶的修行與集體生活。例如《百丈清規》确立的禅寺管理制度,涵蓋坐禅、誦經、勞動(普請)、飲食等細則,強調“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修行原則。此類制度源于印度佛教戒律(如《四分律》),後經中國化調整,成為維持僧團秩序的核心依據。
官方宗教管理法規
曆史上政府為管理佛教事務頒布的法律法規。如唐代《道僧格》規定僧尼戶籍管理(度牒制度)、寺院經濟監督及違法懲處條款;明代《申明佛教榜冊》嚴禁僧侶介入世俗訴訟。這類制度體現政權對宗教的管控,與僧團自治戒律互為補充。
曆史演變與權威依據
現代意義
當代漢傳佛教寺院仍延續傳統僧制精神,如中國佛教協會制定《漢傳佛教寺院共住規約》,在戒律基礎上融入民主管理機制,強調“以戒為師”的根本原則(中國佛教協會官網文件)。
參考來源說明
注:部分古籍文獻無直接網絡鍊接,來源标注依據權威出版物及學術共識。
“僧制”是佛教術語,指僧侶團體内部的規章制度和法規,主要用于規範僧尼的修行、行為及日常生活。以下是詳細解釋:
“僧制”又稱“清規”或“僧禁”,是中國佛教僧團特有的管理制度。它不僅包含印度佛教原有的戒律,還融合了中國本土制定的行為規範,旨在維護寺廟秩序和僧侶紀律。
僧制通過維那(寺院執事)監督執行,對違規者采取杖責、沒收衣缽等處罰,以維護清淨僧團。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清規條文,可參考《百丈清規》或佛教史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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