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官名而無固定職事之官。與職事官相對而言。 漢 制,朝廷對大僚重臣于本官之外加賜名號,而實無官守。 魏 、 晉 、 南北朝 因之。 隋 代始定散官之制。 唐 、 宋 、 金 、 元 因之。文散官有開府儀同三司、特進、光祿大夫等;武散官有骠騎将軍、輔國将軍、鎮國将軍等。其品秩之高下,待遇之厚薄,各代不一。《隋書·百官志下》:“居曹有職務者為執事官,無職務者為散官。” 宋 陸遊 《<施司谏注東坡詩>序》:“ 東坡 蓋嘗直史館,然自謫為散官,削去史館之職久矣。” 清 李赓芸 《炳燭編·金石萃編苻璘碑跋誤》:“朝議大夫者,散官。”參閱《通典·職官十六》。
散官是中國古代官員體系中一種特殊的官職形式,其核心特征為“有官名而無固定職事”,主要作為等級稱號或榮譽頭銜存在。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散官與職事官相對,指僅有官銜但不負責具體政務的職位,多用于表彰功勳或調節官員待遇。例如,唐代的“光祿大夫”、宋代的“開府儀同三司”均屬此類。
曆史演變
功能與意義
與職事官的區别
|類别 |散官 |職事官 |
|----------|------------------------|------------------------|
| 職責 | 無實際職務 | 有具體政務 |
| 作用 | 标示等級、待遇 | 行使行政權力 |
| 授予對象 | 功勳官員、退職者等 | 實際任職者 |
代表性例子
需注意,明清時期散官制度逐漸衰落,官員待遇主要依據實際職事官品級。以上信息綜合自多部古代典制文獻及權威辭書解釋。
散官是指官員的職務是散級或副職的官員。在古代封建社會中,官員的職位按照等級劃分,有正職和副職,而散官就屬于副職的一種。
散官的拆分部首是⺳,拼音為shao,意為勹。散官的總筆畫為12畫。
散官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古代的官吏制度中,除了正式的職務外,還有一些副職稱為散官。這些散官相對職權較小,地位較低,但仍然在政府機構中承擔一定的職責。
散官的繁體字為「散官」。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散官的寫法并沒有明确标準。因為漢字的演變和發展,古人在書寫散官這個詞時,可能存在多種不同的字形。然而,無論字形如何變化,字義仍然保持不變。
1. 被罷免的官員被調到散官職位,權力大幅縮減。
2. 他曾在朝廷做過散官,後來因功被提拔為正職官員。
組詞:散職、官員、等級
近義詞:副官、副職
反義詞:正官、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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