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orfeit;lose] 失去
敬亭喪失其資略盡,貧困如故時。—— 清· 黃宗羲《柳敬亭傳》
失去。《百喻經·牧羊人喻》:“為此漏身之所誑惑,妄期世樂,如己妻息,為其所欺,喪失善法,後失身命,并及財物。” 唐 段成式 《劍俠傳·賈人妻》:“﹝ 王立 ﹞為主司駮放,資財蕩盡,僕馬喪失,窮悴頗甚。” 巴金 《懷念蕭珊》四:“在我喪失工作能力的時候,我希望病榻上有 蕭珊 翻譯的那幾本小說。”
“喪失”是一個漢語動詞,表示失去原本擁有的事物或狀态,通常帶有負面情感色彩。以下是詳細解析:
與近義詞對比:
情感強度:比普通「失去」更具嚴重性。例如「喪失生命」比「失去生命」更能突出悲劇性。
常見搭配:
使用注意:
建議在寫作時根據語境選擇詞彙——若需強調損失的徹底性與嚴重性,優先使用「喪失」;若為日常表達,可用「失去」替代。
喪失是指失去或遺失某種東西或能力,導緻不能再擁有或使用。它是一個形容詞,用來描述失去或喪失的狀态。
喪失的拆分部首是丨(立)和亠(頭),它的總筆畫數為5畫。
喪失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說文解字》,是由古代的文字演變而來。在繁體字中,喪失的寫法為喪失。
在古代,喪失的寫法可能因時間和地區的不同而有所變化。比如,在《說文解字》中,喪失的寫法為喪+出,表示失去或喪失某物。
1. 他喪失了記憶力,無法回憶起過去的事情。
2. 長期的悲傷使她喪失了對生活的興趣。
喪失可以與其他詞組合成多個詞語,例如:
1. 喪失能力:失去某種能力。
2. 喪失信心:失去對某事或某人的信心。
喪失的近義詞包括:失去、遺失、丢失。
喪失的反義詞是獲得,表示得到或獲取某種東西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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