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緊急;危急。《燕丹子》卷下:“﹝太子﹞見 軻 曰:‘今 秦 已破 趙國 ,兵臨 燕 ,事已迫急,雖欲足下計,安施之!’”《漢書·王莽傳下》:“﹝ 莽 ﹞性好時日小數,及事迫急,亶為厭勝。”《後漢書·鄧訓傳》:“原諸 胡 所以難得意者,皆恩信不厚耳。今因其迫急,以德懷之,庶能有用。”
(2).指峻急,嚴厲。 宋 蘇轼 《乞赈濟浙西七州狀》:“至今城市寂寥,少欠官私逋負,十人而九……但祇寬得轉運司上供年額錢斛,則官吏自然不行迫急之政,而民自受賜矣。”
"迫急"在漢語詞典中的解釋可分為以下三個層面:
一、基本釋義 指形勢或情勢所逼的緊急狀态。《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定義為"急迫;緊急"的狀态,強調客觀環境帶來的壓力感,如"迫急關頭需當機立斷"。該詞常見于描述需要立即應對的特殊情境,具有時間敏感性與行動必要性雙重特征。
二、詞源解析 據《漢語大詞典》釋義,"迫"本義為"逼近、急促","急"指"焦躁、迫切",二字組合強化了緊迫程度。《古代漢語詞典》考證該詞最早見于《後漢書·窦融傳》"迫急西羌"的軍事記載,表明其最初用于描述戰事緊迫的語境。
三、用法特征 現代漢語中多用于書面語境,常與"形勢""任務""需求"等名詞搭配。商務印書館《新華同義詞詞典》将其與"緊急"對比時指出,"迫急"更強調外力導緻的緊迫性,而"緊急"側重事情本身的重要性,如"迫急的救援任務"突顯外部環境壓力,"緊急會議"着重事件重要性。
根據現代漢語常用詞彙,“迫急”并非标準用法,可能是“迫切”或“緊急”的誤寫。以下是兩種可能的解釋方向:
指事情緊迫、需求強烈,常用于形容心理或客觀形勢:
指突發且需立即處理的狀态:
若用戶确實想表達“迫+急”的組合含義,可理解為“因壓力而産生的急迫感”,但此用法非常罕見,建議優先使用“迫切”或“緊急”以符合語言規範。若有具體語境(如古文或方言),需進一步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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