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契丹 官兵以牧馬為名,四出劫掠,充為軍饷,俗稱打草谷。《新五代史·四夷附錄一》:“ 德光 已滅 晉 ,遣其部族酋豪……括借天下錢帛以賞軍。胡兵人馬不給糧草,遣數千騎分出四野,刼掠人民,號為‘打草穀’。”《資治通鑒·後漢高祖天福十二年》:“ 趙延壽 請給上國兵廩食。 契丹 主曰:‘吾國無此法。’乃縱胡騎四出,以牧馬為名,分番剽掠,謂之‘打草穀’。”參閱《遼史·兵衛志上》。
“打草谷”是遼代軍事制度中的特殊術語,指軍隊在行軍或駐紮期間,通過強制征繳民間糧草以補充軍需的行為。該制度起源于契丹族遊牧傳統與中原農耕文明的沖突融合,具有鮮明的曆史特征。
一、詞義溯源 “打”為掠奪、獲取之意,“草谷”代指牲畜飼料與糧食作物。該詞最早見于《遼史·兵衛志》,指軍隊“人馬不給糧草,日遣打草谷騎四出抄掠以供之”。其核心含義是通過非官方渠道強制獲取軍需物資。
二、曆史背景
三、社會影響
四、後續演變 該制度在遼穆宗時期逐步廢止,983年遼聖宗诏令“軍中無故不得馳馬,及縱諸軍殘南境桑果”,标志着官方征糧體系的建立(《續資治通鑒長編》)。
“打草谷”一詞在不同語境下有具體解釋,需結合曆史背景和現代引申義綜合理解:
一、曆史本義 指遼代契丹軍隊的劫掠行為。契丹官兵以牧馬為名義,四處掠奪民間糧草財物充作軍饷。這種後勤補給方式源于遼初軍隊無固定糧草供應,需靠騎兵自行劫掠維持,被稱為“打草谷”(《遼史·兵衛志上》記載)。
二、網絡引申義 部分現代語境中,該詞被賦予比喻含義,形容在鬥争或競争中清除障礙、擊敗對手以占據優勢地位。例如:“職場如戰場,有時需要打草谷才能突破困境。”但需注意,此用法非曆史原意,屬于語言演化現象。
補充說明 明代黎彭祖詩句“災厲豈圖生,出逢打草谷”,反映了該詞在古代文學中的應用,印證其曆史背景的殘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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