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采地。古代諸侯、卿大夫的封地。
"寀地"是古代漢語中一個具有制度特指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為君主授予臣屬的封邑土地。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寀"通"采",特指古代卿大夫受封的領地,即《禮記·禮運》所載"天子有田以處其子孫,諸侯有國以處其子孫,大夫有采以處其子孫"制度的具體實施載體。
該詞彙的構詞法體現古代分封特征:"寀"字從宀從采,形聲兼會意,既表居所又含受封之意;"地"則強調其土地屬性。在周代封建體系中,寀地作為俸祿形式存在,受封者享有該地域的賦稅征收權,但無土地所有權,符合《周禮·夏官·司勳》"凡頒賞地,參之一食"的等級分配原則。
從使用範疇分析,《後漢書·百官志》記載"列侯所食縣曰國,皇太後、皇後、公主所食曰邑,有蠻夷曰道。凡縣主蠻夷曰道。公主所食湯沐邑曰寀",可見其應用對象具有明确的身份限定。這種土地制度在秦漢時期演變為"食邑"制度,但"寀地"作為早期分封形态的專稱仍保留在典章文獻中。
現代辭書如《辭源》特别注明該詞在《漢書·刑法志》"此卿大夫寀地之大者也"中的經典用例,印證其在古代政治經濟體系中的重要地位。需要強調的是,"寀地"與"封地"存在細微差異,前者側重俸祿性質,後者涵蓋更廣泛的分封權益,這種區别在《中國古代制度史研究》中有詳細辨析。
“寀地”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釋義
“寀地”即“采地”,指中國古代諸侯、卿大夫受封的領地。這類封地不僅是土地所有權的象征,還包含對領地内百姓的治理權和賦稅征收權。
背景與用途
現代關聯
該詞現多用于曆史文獻或古漢語研究,日常使用較少。如需進一步了解,可查閱《古代漢語詞典》或《中國曆史制度辭典》等權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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