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于郊外祭祀天地時,以先祖配祭。 王闿運 《李仁元傳》:“ 宣宗 棄羣臣,遺詔命後世毋奉配郊。”
“配郊”是漢語中一個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釋義需結合古漢語語境及典章制度分析。根據《漢語大詞典》中“配”與“郊”的釋義推演,“配”指祭祀時将祖先神位與天地同享的禮儀形式,“郊”特指古代帝王在都城郊外舉行的祭天儀式。因此“配郊”可解作:在郊祀大典中,将先王、先賢的神主配享于天帝的祭祀制度,如《禮記·祭法》記載“周人禘喾而郊稷”,即以後稷配享郊天之禮。
該詞在《中國古代禮儀辭典》中定義為“郊祀配享制度的簡稱”,屬于古代國家祀典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核心在于通過血緣或功績關聯,确立人間君主與天神之間的神聖紐帶。例如漢代确立以高祖配享北郊祭地,唐代以太祖配享南郊祭天,均屬“配郊”制度的具體實踐。
需要說明的是,“配郊”作為專業術語主要見于禮制文獻,現代漢語中已無實際使用。其語義場關聯詞彙包括“配享”“郊祀”“天地合祭”等,共同構成中國古代國家祭祀體系的核心概念群。
“配郊”是一個古代祭祀相關的專有名詞,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基本定義
指在郊外舉行祭祀天地儀式時,将祖先的神位配享于祭典中一同接受祭祀。這種儀式體現了古人對天地與祖先的尊崇結合。
構詞解析
文獻例證
清代學者王闿運在《李仁元傳》中記載:“宣宗棄羣臣,遺詔命後世毋奉配郊。”,說明帝王可通過遺诏取消後世對其的配郊祭祀,側面反映該儀式的政治象征意義。
儀式背景
配郊屬于古代“郊祀”制度的一部分,通過将祖先與天地并祭,強化“君權神授”的合法性,同時彰顯宗法制度中血緣傳承的重要性。
該詞專用于描述古代帝王祭祀天地時以祖先配享的禮制,具有宗教與政治雙重功能。具體儀式細節可參考《周禮》《禮記》等典籍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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