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百官。
百官。《左傳·襄公十年》:“庀羣司,閉府庫。”《楚辭·王逸<九思·怨上>》:“令尹兮警謷,羣司兮譨譨。”舊注:“羣司,衆僚。”《後漢書·明帝紀》:“羣司勉修職事,極言無諱。”
“羣司”是古代漢語詞彙,現多寫作“群司”,其核心含義指百官,即朝廷中的各級官員。以下是詳細解釋:
“羣”為“群”的異體字,意為“衆多”;“司”指主管、執掌。合稱“羣司”即指百官或衆僚,泛指朝廷中分管不同事務的官員群體。
根據部分文獻,“羣司”可能包含具體官職,例如:
該詞屬古語,現代漢語中已罕見,多用于曆史文獻或特定語境中。如需引用,建議優先使用“群司”的規範寫法。
《羣司》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衆多官吏”或“群衆和官員”。這個詞常常用來形容一個組織或團體中的許多官員和普通群衆。
《羣司》的拆分部首是“⺈”(犭)和“⺻”(示),它的總筆畫數是20。
《羣司》的源自《說文解字》,并在春秋戰國時代開始使用。這個詞彙在古代文獻中廣泛出現,承載着官員與民衆之間的關系,以及對統治機構和社會組織的描述。
《羣司》的繁體字為「群司」。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會有一些變化。《羣司》在古時候的寫法為「羣」字和「司」字的組合。其中的「羣」字在古代寫作「軍」,而「司」字則沒有太大的變化。
1. 朝廷中的羣司們一緻認為需要采取更加積極的政策來應對經濟問題。
2. 這些羣司與百姓緊密聯繫,會聽取民意并為人民服務。
羣雄:指多個有勢力的人或團體之間的争鬥和競争。
大司空:指古代官制中負責管理和監督修築工程的官員。
官員、吏員、公務員、職員
百姓、民衆、群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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