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曲橈 ”。1.彎曲。《禮記·明堂位》“ 殷 以椇” 漢 鄭玄 注:“椇之言枳椇也,謂曲橈之也。” 北魏 賈思勰 《齊民要術·種榆白楊》:“白楊,性甚勁直,堪為屋材;折則折矣,終不曲撓。”
(2).不正直。 漢 王充 《論衡·答佞》:“人操行無恒,權時制宜,信者欺人,直者曲撓。”
(3).指枉法。《禮記·月令》“﹝孟冬之月﹞是察阿黨” 漢 鄭玄 注:“阿黨,謂治獄吏以私恩曲橈相為也。”
(4).退縮;屈服。《戰國策·齊策一》:“戰不勝, 田忌 不進,戰而不死,曲撓而誅。” 鮑彪 注:“曲撓,言師不直前而敗。”《晉書·劉毅傳》:“ 毅 夙夜在公,坐而待旦,言議切直,無所曲撓,為朝野之所式瞻。”
(5).指用手指輕抓。 許地山 《七寶池上底鄉思》詩:“但我的夫君,還把我底四肢來回曲撓。”
“曲撓”是漢語中具有雙重語義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兩個維度闡釋:
一、物理形态的彎曲 本義指物體呈現非直線的形态,《漢語大詞典》收錄該詞時強調其“彎曲不直”的直觀特征。例如《莊子·馬蹄》描述的“曲轅之栎”,即通過“曲”字傳遞枝幹蜿蜒的自然形态。現代漢語中常見于“金屬曲撓測試”等專業術語,指材料抗彎曲變形的物理性能。
二、抽象層面的妥協退讓 引申義為處事原則的屈服,《辭海》将其注解為“委曲遷就”。典型用例見于《後漢書·段颎傳》“不憚強禦之敵,豈肯曲撓於俗吏”,展現剛直不阿的品性。宋代司法文獻《宋史·刑法志》載“凡駁難判案,必求曲盡其理,不可枉法曲撓”,此處強調司法審判中堅持法理的重要性。
該詞在當代法律文本中保留古義,《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特别标注其“為不正當目的而退讓”的貶義用法,如“司法裁判切忌曲撓權勢”。語義演變軌迹清晰呈現從具象到抽象、由中性轉貶義的語言發展規律。
“曲撓”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後的詳細解釋:
一、基本含義
二、引申含義
2.不正直
用于形容人的品行或行為違背正直原則。如《論衡》提到“直者曲撓”,指原本正直的人變得不正直。
枉法
特指司法中的徇私舞弊行為。漢代鄭玄注《禮記》時,将“阿黨”解釋為“治獄吏以私恩曲橈相為”,即官吏因私情歪曲法律。
退縮/屈服
指行為或态度上的妥協。如《戰國策》中“曲撓而誅”描述戰敗後的退縮行為,《晉書》記載劉毅“無所曲撓”贊揚其剛直不屈。
輕抓動作
口語中可表示用手指輕撓,如“抓撓癢處”。
三、使用注意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文獻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禮記》《論衡》《齊民要術》等典籍。
媕哢奔逝炒貨徹編城辇遲佪寸光寸田尺宅單薄大搜電燙跌腳槌胸敦倫各有千秋狗養的關漢卿挂一漏萬孤興謞謞降靈籍叢解煞叽哩旮旯靜婉腰進賢用能鞠黃坎德拉兩腋風生臨殡蠡琖麥精曼胡磨子兵木馬計耐官跑信披發左衽漆井器謀青苗法惸寡哨位梢搖升則水粉畫驷房松飙俗字貪漁陶融童顔鶴發托收瓦甂碗唇隈蔚烏榜遐迩陷刻下農見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