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區分明晰。 清 周亮工 《書影》卷二:“别裁僞體以親風雅,文章流别,可謂區明矣。”
“區明”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含義,需結合具體使用場景區分:
一、作為動詞短語(qū míng) 意為“區分明晰”,屬于古漢語用法,常見于文獻分析或學術讨論。
二、作為專有名詞(藥品名)
指“鹽酸曲馬多氯化鈉注射液”,屬處方類鎮痛藥,用于癌症、術後等急慢性疼痛治療。
其名稱中的“區明”為音譯或品牌命名,與詞義無關,需注意避免混淆。
建議:若在文獻中遇到“區明”,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指向。學術語境下優先考慮“區分明晰”的含義,醫療領域則可能指代藥品。
《區明》是一個漢語詞彙,意思是區分明亮。它由兩個字組成,分别是“區”和“明”。這個詞形容事物明暗、亮度的差異。
《區明》這個詞的部首是“區”,表示它屬于“區”部;根據筆畫順序,它的筆畫數目依次是5畫和8畫。
《區明》的來源比較難以溯源。作為一個常用詞彙,它的使用并沒有明确的起源記錄。
在繁體字中,“區”字和簡體字一樣寫作“區”,而“明”字的繁體字寫作“明”。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可能與現代有所不同。但是,《區明》這個詞在古時候的寫法與現代沒有太大差異,因為它的使用曆史并不特别悠久。
1. 在這個黑暗的房間裡,一個小窗戶臨探入一線《區明》。
2. 星星的光芒在夜空中閃耀,帶來了一片璀璨的《區明》。
1. 區分:指辨别、劃分事物不同的特點或屬性。
2. 明亮:指物體光線充足,能看清事物的狀态。
1. 亮堂:形容室内明亮,沒有陰暗的地方。
2. 光明:形容光線明亮,寓意希望與正義。
1. 昏暗:與明亮相反,指場所光線不足,四周較暗。
2. 模糊:與清晰相反,指事物或概念不夠明确,不容易辨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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