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曲意包庇、袒護。 宋 歐陽修 《論梁舉直事封回内降劄子》:“伏以曲庇小臣,撓屈國法,自前世帝王苟有如此等事,史冊書之。”《明史·鄭曉傳》:“惟巡撫 阮鶚 、總督 楊順 、禦史 路楷 ,以 嵩 曲庇, 曉 不能盡法。”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灤陽消夏錄五》:“此不知為何臣,不曲庇其私昵,謂之正直可矣。”
曲庇是漢語中的書面語詞彙,釋義為徇私包庇、偏袒維護。以下從詞典角度詳細解析其含義與用法:
本義為“彎曲”,引申為不公正、偏私。《說文解字》釋:“曲,象器曲受物之形”,後衍生出“枉法”“偏袒”之意。
本義為“遮蔽”,《說文》注:“庇,蔭也”,引申為庇護、掩蓋。如《左傳·襄公三十一年》:“大官大邑,身之所庇也。”
組合釋義:“曲庇”即通過不公正的手段刻意庇護他人,隱含對錯誤或罪責的掩蓋。
《漢語大詞典》
釋為:“枉法庇護;徇私包庇。”
例句:清代黃六鴻《福惠全書·刑名部》:“禁草供以杜私弊……毋得曲庇賄縱。”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2版,上海辭書出版社)
《辭源》
釋為:“偏袒,徇私袒護。”
例句:《宋史·範純仁傳》:“若曲庇一弟,何以令衆?”
(來源:《辭源》(修訂本),商務印書館)
典型場景:
多用于司法、官場或道德批判語境,強調利用職權或關系故意包庇錯誤。
例:
近義詞:徇私、包庇、偏袒、回護
反義詞:秉公、公正、明察
《宋史·職官志》
“禦史台掌糾察官邪……若百官有曲庇欺罔者,劾奏之。”
(來源:《宋史》,中華書局點校本)
《明史·海瑞傳》
“屬吏憚其威,墨者多自免去。有勢家朱丹其門,聞瑞至,黝之。中人監織造者,為減輿從。瑞銳意興革……豪有力者至竄他郡以避。而奸民多乘機告讦,故家大姓時有被誣負屈者。又裁節郵傳冗費,士大夫出其境率不得供頓,由是怨頗興。”
(海瑞以嚴法禁止官員曲庇權貴,來源:《明史》,中華書局)
現代漢語中,“曲庇”仍用于批評司法不公或權力濫用,但屬書面語,口語多用“包庇”“護短”。
例:
參考資料:
“曲庇”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幾個方面綜合解釋:
拼音:qǔ bì(部分文獻也注音為 qū bì)
釋義:指為了迎合或保護某人,刻意包庇、袒護其錯誤或過失,常帶有違背公正、委曲求全的貶義色彩。
字義分解
曆史用例
現代應用
多用于批評因私利違背原則的行為,例如官場包庇、司法不公等場景。
若需更多文獻例證,可參考《明史》《灤陽消夏錄》等古籍。
慠俗比辰長鳴都尉讒喙逞寒趁涼尺捶重山複嶺丑誕觸景傷情定力頓卧防旱肥豬拱門分段福熹幹巴利脆戈铠過戶過奢好極了讙嘩話弄揮弓護鈴江星戋戋腳搭着腦杓竭誠金果九隅鵑嗁蹶蹏來笃牢牢戀空桑領首離相平等梅村祭酒排澇判若鴻溝歕鼻蓬蒿淺恩荞麥面秦歡晉愛确鑿任上山産上尉的女兒盛夏神期投鼠忌器忘齒交委意文句香曲賢耦小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