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畫有物象的旗幟。《周禮·春官·司常》:“贊司馬頒旗物。” 鄭玄 注:“自王以下治民者,旗畫成物之象。”《周禮·夏官·大司馬》:“辨旗物之用。” 鄭玄 注:“凡旌旗,有軍旅者畫異物;無者,帛而已。” 清 方苞 《書周官大司馬四時田法後》:“大司馬前期命修戰法,茇舍,治兵,所辨號名旗物,畿以内毋漏焉。”
(2).泛指各種旗幟。《管子·幼官》:“此居於圖方中,旗物尚青,兵尚矛。”
旗物是漢語複合詞,其含義需從“旗”與“物”的本義及古代文獻用例綜合解析,具體釋義如下:
旗物指古代标識身份級或用途的旗幟及其附屬物品。
軍事與禮儀标識
《周禮·春官·司常》載:“司常掌九旗之物名,各有屬以待國事。” 此處“旗物”指九種不同紋飾的旗幟(如日月為常、蛟龍為旂),用于區分等級與場合。
《禮記·明堂位》亦載諸侯“旗物各視其命之數”,以旗幟紋飾數量對應爵位高低。
祭祀與儀仗用具
《周禮·夏官·大司馬》提及“旗物辨其號名”,指祭祀時通過旗幟紋樣(如熊虎為旗、龜蛇為旐)區分神靈與職能。
鄭玄注《周禮》釋“物”為“畫其象于旌旗”,強調紋飾的象征意義(如交龍象征諸侯)。
延伸指代權力與制度
《左傳·宣公十二年》以“百官象物而動”喻指依禮制行事,“物”即旗幟代表的規範。
現代漢語中,“旗物”一詞罕用,但可引申為象征性标識或權威符號,如“文化旗物”代指代表性文化遺産。
參考文獻來源:
“旗物”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指畫有特定圖案的旗幟,或泛指各類象征性旗幟。核心由“旗”(象征性标識)和“物”(具體圖案或事物)構成,強調旗幟上的具象化符號。
古代定義
最早見于《周禮》,如《周禮·春官·司常》記載“贊司馬頒旗物”,鄭玄注:“旗畫成物之象”,即不同等級的官員或場合使用不同圖案的旗幟。例如,軍事用途的旗幟繪有特殊标識,非軍事場合則用素色帛旗。
延伸含義
廣義可指代具有象征意義的旗幟集合,如國家、軍隊、儀仗隊等使用的各類旗幟。
多用于描述古代禮儀、軍事或政治活動中的旗幟系統,現代語境中較少使用,常見于曆史文獻或文化研究領域。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中的具體例證,可參考《周禮》《管子》等文獻來源。
褓裙軷壇鳔膠草诏傳話此後道肥道言德教點葉凋翫疊鼓硐産東震多肽風猋奉為楷模拊嗟鲋鰅工械桂坊歸化詭質郭小川海蟹回落堅定戒懼錦障極巧擊退久計居隣克落離湣嶺雁淪漣鹿蜀悶絶蔑侮南裔南棹北轅霈恩青孱青油燈绮襦纨绔秋輸蚺虵膽散逛三茅山貓樿杓牲牲術蓺司怪貪婪文辭相樸人邪撓歙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