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法術之言。《韓非子·和氏》:“人主非能倍大臣之議,越民萌之诽,獨周乎道言也。” 王先慎 集解:“道言謂法術之言。”
(2).道教或佛教的學說、經典。《南史·隱逸傳上·顧歡》:“佛言華而引,道言實而抑。” 唐 韋應物 《起度律師同居東齋院》詩:“安居同僧夏,清夜諷道言。” 元 張雨 《雲霏分韻得作字》:“道言匪虛無,梵冊皆矩矱。”
(3).說話。《初刻拍案驚奇》卷五:“女巫道:‘連我也不曉得緣故。’道言未了,隻聽得外面鼓樂喧天, 盧生 來行納采禮。”《白雪遺音·玉蜻蜓·遊庵》:“道言未了 君卿 至。”
謂說話迎合人意。《莊子·漁父》:“希意道言,謂之諂;不擇是非而言,謂之諛。” 成玄英 疏:“希望前人意氣而導達其言。” 陸德明 釋文:“道言,音導。”
《漢語大詞典》中"道言"一詞包含三個核心義項:
一、道家哲學概念 指代道家經典中的核心論述,如《道德經》"道可道,非常道"闡釋的宇宙本體論。此概念常見于《莊子·天下》"道術将為天下裂"等先秦典籍,體現道家對自然規律的哲學認知。
二、宗教術語 道教文獻中專指修真口訣與科儀文本,《雲笈七籤》卷九載"道言者,聖人口訣"即指修煉心法。該用法在《道藏》收錄的《黃庭經》《周易參同契》等典籍中頻繁出現。
三、語言表達方式 作為複合詞使用時,可解作"言說之道",《文心雕龍·原道》提出"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強調語言承載思想的本質功能。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釋"道"為"所行道也",引申為表述途徑。
主要參考文獻:
“道言”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綜合各權威來源的解釋如下:
1. 法術之言 指古代法家學說中的治國策略或權術理論。典出《韓非子·和氏》,王先慎集解中明确将“道言”解釋為“法術之言”,強調君主應獨立遵循法治原則而非受制于臣民議論。
2. 宗教經典學說 包含道教與佛教典籍中的核心思想。如《南史》記載顧歡對比佛道學說特點:“佛言華而引,道言實而抑”,唐代韋應物詩句“清夜諷道言”則體現對道教經典的研讀。
3. 日常言語表述 在通俗文學中可指代普通說話行為,如《初刻拍案驚奇》等明清小說中的口語化使用,但此用法相對少見且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文學引用示例:
建議需要深入考證具體文獻時,可參考《韓非子集解》《南史》等原始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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