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秋刑。《太平禦覽》卷二四引《尚書大傳》:“天子以秋命三公将率,選士厲兵以征不義,決獄訟、斷刑罰、趣收歛以順天道,以佐秋殺。”
"秋殺"是漢語中用以描述秋季肅殺氛圍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四方面解析:
氣象特征釋義 "秋"指代季節,"殺"取《說文解字》"戮也"的引申義,合指秋季萬物凋敝的自然現象。該詞精準概括了《禮記·月令》記載的"涼風至,白露降,寒蟬鳴"物候特征,體現古人觀察自然的精确性。
哲學體系關聯 在陰陽五行學說中,《黃帝内經·素問》将秋對應"金"行,主收引肅殺。董仲舒《春秋繁露》明确提出"秋氣始殺"的哲學命題,形成"春生秋殺"的宇宙運行規律認知體系。
文學意象流變 自宋玉《九辯》首倡"悲哉秋之為氣也",經杜甫《秋興》"玉露凋傷楓樹林"的藝術加工,至《紅樓夢》海棠詩社"秋殺重門掩"的意境營造,該詞已凝練為承載文人士大夫生命感悟的典型意象。
民俗觀念映射 《齊民要術》記載"秋殺地氣"的農耕經驗,民間諺語"秋後問斬"的司法實踐,共同構成該詞在傳統社會生活中的應用場域,反映天人相應的民俗心理結構。
(釋義參考《漢語大詞典》1997年版"秋殺"詞條;物候記載引自中華書局《禮記正義》;哲學體系解析參校上海古籍出版社《春秋繁露義證》;文學用例詳見中華書局點校本《杜詩詳注》)
“秋殺”一詞主要有以下含義和用法:
本義與古代司法制度
指古代“秋刑”制度,即順應天道在秋季處決犯人。《尚書大傳》記載:“天子以秋命三公将率……決獄訟、斷刑罰”,認為秋季萬物凋零,適合執行刑罰以合自然肅殺之氣。
自然象征與文學意象
在文學中常用來形容秋季的肅殺氛圍,如草木枯萎、氣候轉寒等自然景象。例如宋代王阮詩句“秋殺春生天道爾”,通過春秋對比體現生死循環的哲理。
成語“春生秋殺”
作為固定搭配,表示春天萬物萌發、秋天萬物凋零的規律。唐代白居易曾用此詞描述帝王德政需順應自然時序。
文化哲學内涵
古人将秋殺與“金行”“兵戈”等概念聯繫,認為秋季屬金,主殺伐,故古代征伐、練兵等活動多安排在秋季。
該詞既包含古代刑政制度的具體實踐,又承載着自然規律與人文哲思的雙重隱喻,常見于古典文獻及詩詞中。更多用例可參考《太平禦覽》《尚書大傳》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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