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秋刑。《太平御览》卷二四引《尚书大传》:“天子以秋命三公将率,选士厉兵以征不义,决狱讼、断刑罚、趣收歛以顺天道,以佐秋杀。”
"秋杀"是汉语中用以描述秋季肃杀氛围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四方面解析:
气象特征释义 "秋"指代季节,"杀"取《说文解字》"戮也"的引申义,合指秋季万物凋敝的自然现象。该词精准概括了《礼记·月令》记载的"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物候特征,体现古人观察自然的精确性。
哲学体系关联 在阴阳五行学说中,《黄帝内经·素问》将秋对应"金"行,主收引肃杀。董仲舒《春秋繁露》明确提出"秋气始杀"的哲学命题,形成"春生秋杀"的宇宙运行规律认知体系。
文学意象流变 自宋玉《九辩》首倡"悲哉秋之为气也",经杜甫《秋兴》"玉露凋伤枫树林"的艺术加工,至《红楼梦》海棠诗社"秋杀重门掩"的意境营造,该词已凝练为承载文人士大夫生命感悟的典型意象。
民俗观念映射 《齐民要术》记载"秋杀地气"的农耕经验,民间谚语"秋后问斩"的司法实践,共同构成该词在传统社会生活中的应用场域,反映天人相应的民俗心理结构。
(释义参考《汉语大词典》1997年版"秋杀"词条;物候记载引自中华书局《礼记正义》;哲学体系解析参校上海古籍出版社《春秋繁露义证》;文学用例详见中华书局点校本《杜诗详注》)
“秋杀”一词主要有以下含义和用法:
本义与古代司法制度
指古代“秋刑”制度,即顺应天道在秋季处决犯人。《尚书大传》记载:“天子以秋命三公将率……决狱讼、断刑罚”,认为秋季万物凋零,适合执行刑罚以合自然肃杀之气。
自然象征与文学意象
在文学中常用来形容秋季的肃杀氛围,如草木枯萎、气候转寒等自然景象。例如宋代王阮诗句“秋杀春生天道尔”,通过春秋对比体现生死循环的哲理。
成语“春生秋杀”
作为固定搭配,表示春天万物萌发、秋天万物凋零的规律。唐代白居易曾用此词描述帝王德政需顺应自然时序。
文化哲学内涵
古人将秋杀与“金行”“兵戈”等概念联系,认为秋季属金,主杀伐,故古代征伐、练兵等活动多安排在秋季。
该词既包含古代刑政制度的具体实践,又承载着自然规律与人文哲思的双重隐喻,常见于古典文献及诗词中。更多用例可参考《太平御览》《尚书大传》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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