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一緻;不和。《左傳·成公十二年》:“道路無壅;謀其不協,而讨不庭。”《南史·何尚之傳》:“ 義真 與司徒 徐羨之 、尚書令 傅亮 等不協。”《清史稿·允禔傳》:“上以 允禔 聽讒,與 福全 不協,私自陳奏,慮在軍中僨事,召還京師。”
"不協"一詞在漢語中屬于書面語表達,主要包含以下三個層面的釋義:
一、本義層面 指事物之間缺乏配合或協調關系。《漢語大詞典》将其訓釋為"不一緻;不和諧",常用于描述人際關系或事務配合狀态,例如:"琴瑟不協則音亂,手足不協則事遲"(《文心雕龍·樂府》)。
二、引申義項
三、特殊用法 在古代軍事術語中特指戰陣配合失誤,《武經總要》記載:"旌旗不協者,陣必亂"。現代漢語使用頻率較低,多保留在成語"琴瑟不協"和曆史文獻引述中。
該詞的詞源可追溯至《尚書·周官》"三事不和,邦有不協"的記載,秦漢時期逐漸擴展出多重引申義。《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歸入書面語詞彙,标注使用頻率為二級。
“不協”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不一緻、不和”,多用于描述人際關系或事物間的矛盾狀态。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不協”指事物之間不協調、不和諧,或人與人之間關系不和睦。例如《南史》中記載的“義真與司徒徐羨之不協”,即指兩人關系不合。
“協”本義為“共同合作、和諧”(如《說文解字》中“衆之同和也”),因此“不協”是其反義詞,強調對立或缺乏配合。
需注意,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更多見于古籍或書面語。如需具體語境分析,可結合曆史文獻進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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