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侵剋 ”。侵吞克扣。 唐 元結 《再謝上表》:“今四方兵革未寧,賦斂未息,百姓流亡轉甚,官吏侵尅日多。” 明 唐順之 《牌》:“若有州縣官忍心害理,逆天妬民,那移别用,侵尅入己,豈惟憲典所不容,抑亦鬼神所不恕。”《明史·宦官傳二·高起潛》:“已而諸監多侵剋軍資,臨敵輒擁精兵先遁,諸将亦恥為之下,緣是皆無功。” 清 李漁 《奈何天·密籌》:“本院若還差官去糴,又差官去散,經過兩番侵尅,就要少了一分軍糧。”
“侵尅”是漢語中一個較為古舊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字義與文獻用例兩方面解析:
一、字義構成
“侵”本義為漸進、蠶食,《說文解字》釋為“漸進也”,引申為侵犯、侵占;“尅”通“克”,《廣韻》注為“殺也,勝也”,在《玉篇》中又有“急刻”之義,故二字組合後,核心含義指以強制手段侵占壓迫,尤指通過權勢對他人實施剝削。該詞在《漢語大詞典》中被收錄為“侵克”的異體寫法,強調“侵害、壓制”的雙重動作。
二、具體釋義
指官吏或權勢者非法侵吞財物,如《北齊書·王則傳》記載“既無贍饷,遂多侵尅”,描述官員克扣糧饷的行為。
含心理脅迫之義,《朱子語類》卷八十七有“心為物欲侵尅”之例,指外物對心性的侵蝕束縛。
在傳統堪輿典籍中,該詞特指建築方位對居住者的運勢壓制,如《陽宅十書》所述“門牆侵尅主孤貧”。
三、使用特征
該詞多出現于宋元文獻及明清方志,現代漢語中已罕用,但在研究古代法制史、社會經濟史時仍具學術價值。其語義強度高于普通侵害行為,暗含系統性壓迫的特質,常見于彈劾官吏的奏章及刑獄判詞。
“侵尅”是一個較為生僻的詞彙,其含義需要結合字形和語境分析:
字義拆分
組合含義
字面可理解為“侵犯并克制”,或“侵蝕壓制”,多用于描述事物間的沖突關系,如:
可能的誤寫關聯
若為“侵克”,則多見于古籍,指侵占克扣,如《晉書》中“侵克百姓”()。
使用建議
該詞現代漢語極少使用,可能為方言或特定領域術語。若引用需結合具體語境,并建議核對原文準确性。
由于未找到直接文獻依據,以上為基于字義和語用邏輯的推斷。若有具體出處或上下文,可進一步精準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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