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竊鐘掩耳 ”。《呂氏春秋·自知》:“百姓有得锺者,欲負而走,則鐘大,不可負。以椎毀之,鐘況然有音。恐人聞之而奪己也,遽揜其耳。”後因以喻自欺欺人。《晉書·宣帝紀》:“亦猶竊鐘掩耳,以衆人為不聞;鋭意盜金,謂市中為莫覩。”《通志·總序》:“後世衆手修書,道傍築室;掠人之文,竊鐘掩耳。”參見“ 掩耳盜鐘 ”。
見“ 竊鐘掩耳 ”。
“竊鐘掩耳”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該成語最早出自《呂氏春秋·自知》,記載了一個故事:有人偷鐘時因鐘太大無法搬走,便想砸碎它,但敲擊時發出聲響。他擔心别人聽到,于是捂住自己的耳朵,以為這樣别人就聽不到了。後《晉書·宣帝紀》也引用此典故,比喻自欺欺人的行為。
“竊鐘掩耳”通過生動的典故,揭示了自欺欺人的荒謬性,常用于諷刺那些試圖掩蓋真相卻徒勞無功的行為。其核心與現代成語“掩耳盜鈴”一緻,但保留了更古樸的語言風格。
《竊鐘掩耳》是一個成語,意思是偷了鐘聲卻捂住耳朵,比喻掩蓋真相,自欺欺人。
成語《竊鐘掩耳》由三個漢字組成,拆分部首和筆畫如下:
竊:窄部,7畫
鐘:金部,8畫
掩:手部,11畫
總計17畫。
《竊鐘掩耳》是出自《史記·楚世家》中的記載。文字繁體形式為「竊鐘掩耳」。
早期的中國文獻中,有時會使用不同的漢字寫法。關于《竊鐘掩耳》,古代的寫法有多種,如「竊鐘演耳」、「竊鐘隱耳」等。
他總是竊鐘掩耳,不願面對自己的錯誤。
政府高官利用權力竊鐘掩耳,阻止了真相的曝光。
相關的詞語或成語有:竊視、竊聽、掩耳盜鈴、掩耳偷鈴。
類似意義的成語包括:目空一切、掩耳盜鈴、視而不見。
相反意義的成語為:明目張膽、響徹雲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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