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補任官職。《晉書·劉弘傳》:“ 弘 迺叙功銓德,隨才補授,甚為論者所稱。”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掌故·文武互任》:“《在園雜志》雲:本朝文武并重,有以尚書補授都統,以侍郎補授副都統者;有以都統補授大學士,以公補授尚書,以副都統補授侍郎者。”
補授是漢語中的複合動詞,由“補”(填補空缺)和“授”(授予職務或資格)組合而成,其核心含義指對職位、資格或榮譽等空缺進行補充性授予。該詞具有曆史與現代雙重語境的應用,需結合具體場景理解:
填補性授予
指因職位空缺、資格遺漏或程式未完成時,後續補充授予相應職務、頭銜或證書的行為。例如官員離任後補授新職,或學生因特殊原因延遲獲得學位後的補發證書。
來源:《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官制中的特殊用法
在清代官制中,“補授”特指實職任命,區别于代理(“署理”)或兼職(“兼充”)。《清史稿·職官志》載,地方官職缺出時,由吏部從候選官員中遴選奏請補授,強調正式性與程式性。
來源:《中國曆史大辭典》(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教育領域
指因學業審核延遲、學分修正等情況,對符合條件的學生補發學位證書或畢業證書。例如:“經複核成績達标後,學校為其補授學士學位。”
來源: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職稱與資格認定
適用于專業技術職稱評定中,對因材料缺失或流程延誤者進行的補充授予。如:“經評審委員會複審,其工程師職稱于次年補授。”
(注:因詞典類内容多源自紙質出版物,線上公開權威釋義有限,此處未提供網頁鍊接,建議查閱實體工具書或官方文件原文。)
“補授”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bǔ shòu,主要指補任官職,即填補職位空缺或授予原本缺失的官職。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補授”由“補”(填補、補充)和“授”(授予)組成,字面意為“填補并授予”,通常用于官職任命場景。例如:
部分詞典(如查字典)将其歸類為成語,認為可泛指填補缺失的職位、頭銜或榮譽,但這一用法較少見于經典文獻,需結合語境理解。
如今“補授”一詞多用于曆史或文學語境,當代正式公職任命一般使用“任命”“選拔”等表述,但在特定場合(如學術榮譽追授)仍可能沿用類似邏輯。
“補授”核心含義為官職補任,強調填補空缺的任命行為,需結合曆史背景理解其具體用法。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晉書》或清代官制相關文獻。
霭霭案兵束甲白鱗蒼唐城鎮池心丑差創啓大俥冬官方寶放大定犯節法誅鳳采鸾章鳳凰窠分韻腹胪府廳獲渠僭立僭先嚼裹兒介景軍興款契蓮宮理體沒齒無怨沒心免慮妙品木雞養到匿犀頗胝迦鉛子祈珥乞胡清孱輕褣瓊敷七弦權傾天下三鳝騷殺掃堂子煽爍殺字述遵私産制度肆芳訟愬條脩葉貫拓書手晚晌位宦物換星移象法閑門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