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晚餐。 唐 柳宗元 《段太尉逸事狀》:“太尉曰:‘吾未晡食,請假設草具。’”
晡食的漢語詞典釋義
晡食(bū shí)是古代漢語中的時間性名詞,特指申時(下午3點至5點)的進餐,屬于一日兩餐制中的第二餐。該詞由“晡”(申時)與“食”(飯食)複合而成,反映了中國古代的飲食時間制度。
一、核心釋義與文獻依據
時段定義
“晡”即申時(《說文解字》注:“晡,申時也”),故“晡食”指申時用餐的行為。唐代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狀》載:“吾未晡食,請假設草具”,明确以“晡食”指代下午餐食。
飲食制度背景
古代實行“朝食”(上午餐)與“晡食”的兩餐制(《中國飲食史》)。晡食作為日間最後一餐,常見于漢唐文獻,如《漢書·淮南厲王傳》提及“日晡時上食”,印證其時間屬性。
二、文化内涵與詞義演變
社會習俗關聯
晡食與農耕作息緊密相關,申時正值農事間歇(《古代社會風俗》)。宋代後因城市生活變化,逐漸被“一日三餐”取代,但“晡”仍保留于“晡時”“晡夕”等詞中。
語義擴展
部分方言(如晉語)沿用“晡”指代傍晚,但“晡食”作為固定詞條,在《漢語大詞典》中嚴格定義為“申時之食”,未脫離原義範疇。
三、權威典籍佐證
參考資料
“晡食”是漢語中的一個古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含義
指晚餐,即一天中的第三頓飯,通常對應古代“晡時”(申時,下午3點至5點)進食的餐食。
字義分解
文化背景
古代将一天分為十二時辰,晡時屬于下午時段。晡食的命名直接體現了古人按時辰劃分飲食的習慣,類似現代“午餐”“晚餐”的時間概念。
現代使用
該詞現已不常用,多見于文言文或曆史文獻中,如唐代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狀》有“吾未晡食”的記載。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飲食文化或時辰劃分,可參考相關曆史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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