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beat time with clappers]∶打拍子
自己唱,自己拍闆
(2) [have the finalsay;give the final verdict]∶舊時商行拍賣貨物成交時用拍打木闆來表示
(3) [rap the gavel]∶比喻主事的人作出某種決定
不能任何事都等上級拍闆
(4) 打擊樂器,用來打拍子,用幾片木闆做成。也叫鼓闆。
前面一個十 * 歲的婦人,背後一個五六十歲的老兒,手裡拿串拍闆,都來到面前。——《水浒傳》
(1).打擊樂器的一種。也稱檀闆、綽闆。用堅木數片,以繩串聯,用以擊節。 唐 宋 時拍闆為六或九片,以兩手合擊發音,今拍闆常由三片木闆組成。 宋 樂史 《楊太真外傳》卷上:“就按於 清元 小殿, 寧王 吹玉笛,上羯鼓,妃琵琶, 馬仙期 方響, 李龜年 觱篥, 張野狐 箜篌, 賀懷智 拍闆。”參閱 唐 段安節 《樂府雜錄·拍闆》、 宋 高承 《事物紀原·樂舞聲歌·拍闆》、《清文獻通考·樂十三》。
(2).擊節,打拍子。 清 鈕琇 《觚賸·雪遘》:“孝廉夫人亦妙解音律,親為家伎拍闆,正其曲誤。”
(3).商行、交易所拍賣貨物采用競争買賣方式時,雙方讨價還價至適當價格時,由行所人員拍打木闆,表示成交。亦泛指成交。 王廣堯 《保護競争必須刹住歪風》:“也有一些采購人員趁拍闆籤字之機,放開海口,大提個人的物質要求。”
(4).借指作出決定。 蔣子龍 《喬廠長上任記》:“他說一不二,敢拍闆也敢負責,許了願必還。”
“拍闆”一詞具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拍闆是中國傳統碰奏體鳴樂器,又稱檀闆或綽闆,主要用于戲曲、曲藝及器樂合奏中。其結構通常由三片木闆組成(唐宋時期為六或九片),以繩串聯,通過撞擊發聲。演奏時,左手持後闆,通過晃動使前兩片與後闆碰撞,常與闆鼓配合使用。
指擊打節拍的動作,如“自己唱,自己拍闆”,即通過拍闆控制節奏。
以上内容綜合了樂器、商業行為及日常用語的解釋,完整信息可參考來源網頁(如搜狗百科、滬江詞典等)。
拍闆是一個成語,意為達成協議或決定事物的結果。通常用來形容某個決策或協議的确定,一般表示事情已經敲定,不會再有改變。
拍闆的拆分部首是手,拼音是shǒu。字形結構為“手”在上方,“白”在下方。
拍闆共有12個筆畫。
拍闆一詞最早出現在《齊民要術》一書中,該書是北宋時期的農學家賈思勰所著。拍闆在書中的意思是通過敲打一塊木闆來表示決定,較為形象地說明了該詞的來源。
拍闆的繁體字為「拍闆」。
在古代,拍闆的寫法稍有不同。舊時的拍闆字形是“㐧”,在形狀上與現代的字形有所差異。
1. 在會議上,經過長時間的讨論,終于拍闆決定了新項目的推行方式。
2. 老闆拍闆,明天開始我們就要搬到新的辦公室了。
1. 拍闆決策:表示通過敲闆來決定事物。
2. 拍闆定案:表示通過敲闆來确定事情的結果。
敲定、定案、決策
讨論、未決定、懸而未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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