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倡言;首先建議。 三國 魏 曹植 《求通親親表》:“臣聞 文子 曰:‘不為福始,不為禍先。’今之否隔,友于同憂,而臣獨唱言者,何也?竊不願於聖代,使有不蒙施之物。”《資治通鑒·晉懷帝永嘉五年》:“初, 梁州 刺史 張光 會諸郡守于 魏興 ,共謀進取。 張燕 唱言:‘ 漢中 荒敗,迫近大賊,克復之事,當俟英雄。’”
(2).揚言;宣揚。《魏書·穆崇傳》:“ 崇 乃唱言曰:‘ 梁眷 不顧恩義,奬 顯 ( 劉顯 )為逆,今我掠得其妻馬,足以雪忿。’” 唐 李複言 《續玄怪錄·窦玉妻》:“明晦雖殊,人神無二。小女子得奉巾櫛,蓋是宿緣。勿謂異類,遂猜薄之,亦不可唱言于人。” 清 龔自珍 《總正曆代所譯一切經》:“亦有問答未竟,佛遽唱言持此經功德、謗此經罪報者。”
(3).高呼。 北魏 楊衒之 《洛陽伽藍記·景明寺》:“于時金花映日,寶蓋浮雲,旛幢若林,香煙似霧。梵樂法音,聒動天地……時有西域胡沙門見此,唱言佛國。”《資治通鑒·唐太宗貞觀十四年》:“ 君集 命填塹攻之,飛石雨下,城中人皆室處。又為巢車,高十丈,俯瞰城中。有行人及飛石所中,皆唱言之。”
唱言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深度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公開、正式地發表言論或主張。從構詞法分析,“唱”本義為領頭發聲,引申為倡導、發起;“言”指語言表達,二者組合後形成“率先提出主張”的語義特征。
根據《漢語大詞典》記載,“唱言”在古代文獻中常指以權威姿态陳述觀點,例如《後漢書·申屠剛傳》中“衆人皆附王莽,唯剛直辭,及莽篡位,剛遂避地河西”,此處“直辭”即與“唱言”的直言敢谏義相通。該詞在唐宋詩文中多用于描述士人發表政見或學術主張,如唐代柳宗元《答韋中立論師道書》中“獨韓愈奮不顧流俗,抗顔而為師”,雖未直接使用“唱言”二字,但生動體現了該詞所含的倡導之意。
在現代漢語語境中,“唱言”主要保留在書面語體系,多用于曆史研究或文學評論領域。例如在分析梁啟超《少年中國說》時,學者會指出其“唱言革新”的曆史價值(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該詞與“宣稱”“倡議”構成近義詞群,但更強調言論的引領性和正式性。
“唱言”是一個古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三個含義:
倡言;首先建議
指率先提出主張或建議。例如:
揚言;宣揚
表示公開宣稱或傳播某種言論,可能帶有強調或威脅意味。例如:
高呼
指大聲呼喊,常見于古代文獻對群體場景的描述。例如:
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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