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期集院 ”。
期集所是中國古代科舉制度中專指新科進士舉行集體活動的固定場所,其名稱源于宋代"期集"制度。該場所承擔三項核心職能:一是作為進士群體籌備慶典活動的議事機構,二是官方為新科進士提供的臨時居所,三是舉辦各類禮儀活動的法定場地。
從制度沿革來看,期集所最早見于北宋真宗鹹平元年(998年)的官方記載,《宋會要輯稿·選舉二》明确記錄朝廷為進士撥款"賃錢二千貫,充期集所支用"。南宋時期發展為常設機構,臨安府專設"狀元局"作為期集所辦公地。至明清兩代,北京崇文門内設有固定館舍供新科進士使用。
在功能運作方面,期集所遵循嚴格的組織架構:狀元任提舉,榜眼、探花分任監官,下設主宴、掌箋、掌儀等職司。活動周期通常持續月餘,包含編撰《進士錄》、刻印《小錄》、舉辦聞喜宴等系列程式。經費來源由朝廷撥付"賜錢"和地方官員"助俸"兩部分構成。
該制度蘊含着深層的政治文化功能:既是通過集體儀式強化士人群體身份認同的機制,又是朝廷展示文治的重要窗口。現存北京孔廟進士題名碑、台北故宮博物院藏《紹興十八年同年小錄》等文物,均為期集所活動的實物佐證。
“期集所”是一個曆史名詞,主要含義和用法如下:
指新科進士聚會的地方,亦稱“期集院”。該詞由“期”(約定時間)、“集”(聚集)、“所”(場所)三字組成,字面含義為“約定時間聚集的場所”。
主要用于描述科舉制度下新科進士的固定活動:
部分非權威來源(如、2)将其解釋為“等待的人群聚集地”,可能與字面含義混淆,但缺乏可靠文獻支持。主流釋義仍以曆史語境中的進士聚會場所為準。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唐摭言》《紀年錄》等原始文獻。
襃重變臉變色勃荷不待藏蓋殘刖牀闼淳氣賜食黨然低心端心二川煩刻飛砂揚礫飛行機非議逢年過節膏唇販舌根熟鈎稽亥合汗漉漉毫翰賀禮哄勸鴻哲候補急持積負吉食亟務勘校克昌狂犬旅翮芒刺麽那濃裝豔抹披究歉收日慎一日柔習鋭師沙際燒冷竈剩味石承實業界耍把戲雙枚書槅子水到魚行署事松鲈危覆文錯問途橡皮筏襳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