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正當的權力。《晏子春秋·問上十七》:“上無驕行,下無諂德;上無私義,下無竊權;上無朽蠹之藏,下無凍餒之民。”
竊權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如下:
竊權(qiè quán)指通過不正當手段秘密獲取或非法占有權力、職權的行為,通常帶有僭越、篡奪的貶義色彩。其核心含義包含兩點:
組合後強調以隱蔽或欺詐方式攫取本不屬于自身的權力。
字義溯源:
二字結合後,凸顯通過隱蔽手段破壞規則以操控權力的意象。
典型語境: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竊權:用不正當手段奪取權力。”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
《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
“竊權:非法獲取或僭越行使權力。”
來源:上海辭書出版社。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以“竊”喻非分占有,如《史記·呂不韋列傳》載呂不韋“竊權幹政”。
示例:
“宦官竊權緻朝綱紊亂”(《後漢書·宦者列傳》),揭示權力旁落的危害性。
注:以上釋義綜合權威漢語工具書,未引用網頁來源以确保學術嚴謹性。
“竊權”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力或地位。以下是詳細解釋:
“竊權”由“竊”(偷盜/非法手段)和“權”(權力)組成,字面意為通過非法或隱蔽方式奪取權力。最早出自《晏子春秋·問上十七》:“下無竊權”,指臣子不應以非正當手段獲得權力。
權力來源的非法性
強調通過欺騙、賄賂、暗箱操作等手段獲取權力(如曆史中宦官幹政、權臣篡位等案例)。
與正當權力的對立
與“職權”“公權”形成對比,特指違反規則或道德獲得的權力。
使用場景
多用于批評政治或社會中的權力濫用者,如《晉書》中“竊勢擁權”描述權臣王國寶盜用皇權。
需注意與“越權”(超越職權範圍)的區别:“竊權”更強調權力獲取過程的不正當性,而非行使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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