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貪求財物或權益。《文子·守平》:“故聖人食足以充虛,衣足以蓋形禦寒,適情辭餘,不貪得,不多積。”《呂氏春秋·務本》:“處官則荒亂,臨財則貪得。” 宋 王安石 《代王魯公乞緻仕表》之三:“将相之權,臣之所貪得。君親之命,臣之所憚違。” 許地山 《綴網勞蛛》:“貪得而無智的小蟲!自而今回溯到濛鴻。”
“貪得”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貪求財物或權益,通常帶有貶義色彩,強調對物質或權力的過度索取。以下是詳細解釋:
古籍引用
現代語境
該詞多用于書面語或文學作品中,如許地山《綴網勞蛛》用“貪得而無智的小蟲”諷刺貪婪之人。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古籍原文,可參考《文子》《呂氏春秋》等文獻,或查閱中的英文釋義補充學習。
《貪得》是一個詞語,表示一種極度貪婪的心态或行為,指人們追求物質利益的欲望極強,不滿足于已經擁有的東西,總是貪心地追求更多。
《貪得》的部首是“讠”(讠是一個獨立的漢字部首,表示與言語、思想、語言相關的含義)。根據部首,我們可以将《貪得》拆分為“讠”和“雲”兩部分。《貪得》總共由9個筆畫組成。
《貪得》的來源于古代漢語單字“貪”,在漢字演變過程中衍生出來。繁體字的寫法為“貪得”。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貪得》使用的是更為傳統的經典漢字寫法。由于漢字演變,古代漢字寫法可能與現代寫法有所區别。
1. 他貪得無厭,永遠不滿足于自己已經擁有的。
2. 這種貪得的欲望隻會導緻不可持續的消費模式。
1. 貪婪
2. 貪心
3. 貪圖
1. 嗜欲
2. 貪戀
3. 貪嗔癡狂
1. 知足常樂
2. 淡泊名利
3. 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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