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結義的弟弟。 明 崔時佩 李景雲 《西廂記·金蘭判袂》:“下官姓 杜 名 确 ,字 君實 ,幼年與契弟 張君瑞 同窗。”
契弟是漢語中具有多重含義的方言詞彙,其釋義需結合語義演變及地域文化背景綜合理解。
根據《廣州話方言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契弟本義指"結拜的弟弟",其中"契"取"契約、締結"之意,體現傳統宗法社會中拟制親屬關系的建立方式。該用法常見于明清文獻,如《醒世姻緣傳》中"結為契弟"的記載。
在粵方言中,《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江蘇教育出版社,2002)收錄了其特殊引申義,指代男同性戀關系中被動方。此語義形成與嶺南地區"自梳女""契兄弟"等特殊社會現象相關,清代《粵遊小志》已有"兩男子相悅為契弟"的記載。
現代粵語語境中,《粵語與文化研究》(香港大學出版社,2015)指出該詞已演變為侮辱性稱謂,含"卑鄙小人""無恥之徒"的貶義,其詈語化過程與封建倫理對非傳統關系的污名化密切相關,語言學上屬于"語義降格"現象。
《漢語詈語研究》(北京語言大學出版社,2018)從社會語言學角度分析,該詞的語義變遷反映了三個維度:
在當代語境中,《兩岸現代漢語常用詞典》(中華書局,2020)特别标注其語用特征:原義僅存于曆史文獻,現代使用多具冒犯性,正式場合應避免使用。
“契弟”一詞的含義具有曆史演變和地域文化差異,需結合語境理解:
一、本義與曆史用法 “契弟”原指無血緣的結拜弟弟,屬中性稱謂。明代文獻如《西廂記》中即用此意,如“契弟張君瑞”。古代福州地區還衍生出特殊婚姻文化,指同性戀關系中年輕一方,雙方家庭會以“家人”相待,甚至舉辦類似婚禮的儀式。
二、方言中的語義演變
粵語詈詞:在廣東地區演變為侮辱性詞彙,主要包含兩層含義:
福建地區:曾用于描述同性伴侶關系,但現代已罕見此用法。
三、使用注意
參考資料:綜合(福州文化)、3(詞條演變)、4(粵語詈詞考據)、6(現代方言禁忌)的權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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