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過失。《法言·吾子》“虐政虐世,然後知聖人之為郛郭也” 晉 李軌 注:“郛郭限内外,禦姦宄;聖人崇仁義,正愆違。” 唐 陸贽 《論度支京兆府折稅市草事狀》:“妄作但不施用,歲計必免愆違。” 清 劉大櫆 《胡母謝太孺人傳》:“雖其後壯有室,稍有愆違,即令長跽受杖。”
(2).失時。《明史·雷複傳》:“今雨雪愆違,饑民疾病流離,困瘁萬狀。”
愆違是一個文言色彩濃厚的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字源、古籍用例及權威辭書釋義三個層面解析:
愆違(qiān wéi)指過失與違背,強調行為或言語偏離正道、禮法或約定,包含“錯誤”與“背離”雙重含義。
合成後,“愆違”常表示因過失而違背規範或諾言,隱含道德層面的失當。
《詩經·大雅·抑》
“不愆不忘,率由舊章。”
此句“愆”指過失,強調遵循禮法不可出錯,為“愆違”中“愆”的典型用法。
《尚書·湯誓》
“爾無不信,朕不食言。”
若“食言”即構成“違”,違背諾言即屬“愆違”範疇。
王粲《為劉荊州與袁尚書》
“言行愆違,虛飾外貌。”
直接使用“愆違”,批評言行不一、表裡相悖之态。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釋為:“過失;違背。”例證引《王粲集》句,強調其複合詞性。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注:“愆,過錯;違,背離。指言行有失而違背禮義。”
“愆違”是融合“過錯”與“背離”的雙重概念,多用于批判道德或契約層面的失範行為,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責難意味。
“愆違”是一個文言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綜合解釋:
一、基本含義 由“愆”(過失)和“違”(違背)組合而成,表示犯錯誤或違背原則,常見于古籍或正式語境。例如《法言·吾子》中“正愆違”指糾正過失。
二、具體義項
過失、錯誤
如晉代李軌注《法言》時提到“聖人崇仁義,正愆違”,指修正錯誤行為。
失時、延誤
明代《雷複傳》中“雨雪愆違”描述氣候異常導緻農時延誤,引申為事物未按時發生。
使用特點
提示:若需古籍原文例句或更多用法,可參考《明史》《法言》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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