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殉葬。 明 沉德符 《野獲編·禮部一·臣下妾谥》:“ 正統 以前,至尊大行後,妃嬪從殉者,俱賜諡稱皇庶母。”
“從殉”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内涵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隨從主死者一同赴死”,常見于古代喪葬制度語境。根據《漢語大詞典》第七版釋義,“從”表“跟隨”,“殉”本義為“以人陪葬”,組合後特指“在尊長或主人死亡後,追隨其死亡的行為”。該詞在曆史上的具體表現包括:
制度性從殉:商周時期盛行的“人殉”制度中,奴隸、妻妾等被迫為貴族陪葬,如《禮記·檀弓》記載的“陳子車死,其妻與家大夫謀以殉葬”。
自願性從殉:後世引申為臣子、親眷為表忠貞而主動追隨死者,如田橫五百士自刎殉主的曆史典故,這類行為被《古漢語常用字字典》歸類為“極端忠義的表現形式”。
文化象征意義:在現代漢語中,“從殉”多用于文學隱喻,喻指對某種信念或人物無保留的追隨,如錢鐘書《管錐編》提及“精神從殉”概念。需注意該詞因涉及古代殘酷習俗,當代官方辭書如《現代漢語規範詞典》第三版特别标注“屬曆史詞彙,現代禁用”。
“從殉”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與古代喪葬習俗相關,以下從不同角度展開解釋:
“從殉”即殉葬,指古代用活人或器物陪同死者埋葬的習俗。其中“從”有跟隨、隨從之意,“殉”則特指以生命或物品隨葬。這一行為常見于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尤其是帝王或貴族去世後,強迫侍從、妻妾等陪葬。
制度起源
根據《玉篇》《左傳》等文獻記載,殉葬制度在先秦時期已存在。例如《左傳》提到楚靈王死後,申亥将兩個女兒殉葬。
明代案例
明朝前期,皇帝去世後,妃嫔需“從殉”,并被追谥為“皇庶母”。如明英宗之前的正統年間,仍保留這一野蠻制度。
與“殉”的關系:
“殉”本義為以人從葬(如、2、8所述),後引申為“為理想犧牲生命”(如殉國、殉職)。而“從殉”更強調被動跟隨的陪葬行為。
文化批判:
這一習俗被視為古代階級壓迫的象征,如沈德符《野獲編》等文獻均以批判态度記錄相關史實。
如今“從殉”一詞多用于曆史研究或文學作品中,描述古代喪葬文化。例如:“巨大的迫害者隊伍總能從殉難者中得到補充”(例句)。
提示:若需進一步了解殉葬制度的具體演變或文化影響,可參考《禮記·檀弓下》《梅花嶺記》等文獻(、9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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