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祥的征兆。 宋 周密 《齊東野語·祥瑞》:“瑞物之出,殆無虛歲。而太子 元膺 以叛死,大火焚其宮室,兵敗於外,政亂於内,終之以身死, 衍 立而國亡,其為瑞徵乃如此耳!”《清朝野史大觀·述異二·太常仙蝶》:“﹝仙蝶﹞或戲集婦女簪鬢上,偶舉念欲捕即引去,所至必有瑞徵。”
瑞征是漢語中由"瑞"與"征"組成的複合詞,具有特定文化意涵。據《漢語大詞典》記載,其本義指吉祥的預兆,多用于描述自然現象或特殊事件所蘊含的吉慶寓意,常見于古代文獻典籍。該詞可拆解為:
一、"瑞"字溯源 源自《說文解字》玉部,本義為玉制的信物。段玉裁注疏指出,古代以玉圭作為諸侯朝聘的憑信,後延伸為"祥瑞"之意,《周禮·春官》已有"以玉作六瑞"的禮制記載。
二、"征"字釋義 在《康熙字典》中被釋為"驗也",特指事物顯現的迹象。《尚書·胤征》孔傳雲:"征,證也",強調其作為驗證性标志的功能。
三、複合詞義項 《辭源》将其歸納為雙音節吉祥語,例見明代郎瑛《七修類稿》"白鵲巢樹,瑞征也"的用例,指代祥瑞的物候現象。現代《古漢語常用字字典》标注其多用于典籍,特指預示國運昌隆或個人福祚的自然征兆。
需要說明的是,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主要存現于古籍文獻與特定文化研究領域。其語義特征承載着中國古代"天人感應"的哲學觀念,具有獨特的文化語言學價值。
“瑞征”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維度詳細解析:
“瑞征”指吉祥的征兆,預示着好運或祥瑞之事即将到來。由“瑞”(吉祥)和“征”(征兆)組成,常見于描述自然現象或事件中的吉兆。
若需進一步考證文獻出處,可參考《三國演義》《齊東野語》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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