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补治。《后汉书·光武帝纪下》:“遣謁者分将施刑补理城郭。”
(2).滋补调理。 宋 龚鼎臣 《东原录》:“譬犹人大病方愈,须用粥食汤药补理,即便平復矣。” 宋 沉括 《梦溪笔谈·药议》:“赤箭,即今之天麻也……此神仙补理养生上药。”
补理在汉语词典中主要有两层含义,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
指对破损、缺失的事物进行修复或系统性的整理,使其恢复完整或有序状态。
示例语境:
“古籍年久残损,需专人补理方能保存。”
来源依据:
该义项源于“补”的本义“修补”与“理”的“整理”含义结合,常见于古代文献中对器物、文书等的维护描述,如《说文解字》对“补”的释义为“完衣也”,引申为修补缺陷。
在中医理论中特指通过药物或疗法调节人体腠理(皮肤肌肉纹理),增强卫外抗邪能力的治疗方法。
核心概念:
典籍记载:
《黄帝内经·素问》提及“邪之所凑,其气必虚”,强调外邪入侵因腠理不密,为“补理”提供理论基础。
明代张介宾《类经》进一步阐释:“补理者,实其卫气,使腠理致密也。”
“疡医掌肿疡……以五毒攻之,以五气养之,以五药疗之,以补理节之。”
此处“补理”指外科治疗后的调理恢复,与基础释义相符。
“营气不足,面色萎黄;卫气不固,腠理开泄。当以黄芪建中汤补理之。”
明确指向中医调补腠理的治法。
“补理”一词需分通用与专业领域理解,其权威释义根植于《说文解字》《黄帝内经》《伤寒论》等经典,体现了汉语词汇在医学语境中的精准演化。
“补理”是一个古汉语词汇,主要有以下两种含义:
补治(修补、治理)
指对破损事物的修理或对事务的整顿。例如《后汉书·光武帝纪下》记载:“遣謁者分将施刑补理城郭”,即通过修补城墙来恢复防御功能。这一用法多用于描述对建筑、制度等具体事物的修复。
滋补调理(中医养生)
指通过药物或食疗调理身体。宋代文献如《东原录》提到大病初愈时“用粥食汤药补理”,《梦溪笔谈》则称天麻为“神仙补理养生上药”,均强调其养生保健作用。
补充说明
该词现代使用较少,多出现在古籍或中医语境中。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背景,可参考《后汉书》《梦溪笔谈》等原始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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