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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的意思、不可抗力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不可抗力的解釋

法律學名詞。指當事人不能預見和人力所不能抗禦的強制力量,如台風、洪水、地震或戰争等。在刑法上,因不可抗力而造成危害社會的結果,不負刑事責任。在民法上,因不可抗力而未能履行合同或引起財物毀損的,不負賠償責任。

詞語分解

網絡擴展解釋

不可抗力是一個法律術語,指無法預見、不能避免且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通常在合同或法律中作為免責事由。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定義與法律依據

不可抗力在《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中被明确定義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其核心特征是同時滿足不可預見性、不可避免性和不可克服性(例如突發疫情、自然災害等)。該條款規定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義務時,當事人原則上不承擔民事責任。

二、構成要件

  1. 不可預見性:事件發生前,當事人無法通過一般認知或專業能力預知(如突發的戰争或地震)。
  2. 不可避免性:即使采取合理措施,仍無法阻止事件發生(如台風路徑無法人為改變)。
  3. 不可克服性:事件導緻的後果無法通過努力消除(如洪水導緻工廠完全損毀)。
  4. 履行期間性:事件需發生在合同籤訂後至履行完畢前。

三、常見類型

四、法律後果

五、與其他概念的區别

不可抗力不同于“意外事件”,後者可能因可預見性或可避免性而無法免責。例如,合同籤訂時已知的天氣風險屬于可預見情況,不構成不可抗力。

以上内容綜合了法律定義、司法實踐和典型案例,如需完整條款或特殊情形判定,建議參考《民法典》原文或咨詢專業律師。

網絡擴展解釋二

不可抗力

詞義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拒的力量或事件。它是對于人力所不能控制的外部因素的稱呼。

拆分部首和筆畫

不可抗力的拆分部首是不、可、力,共3個部首;它的總筆畫數為10個。

來源

不可抗力一詞來源于法律,是指在合同法律中用來避免一方因不可預見的、不能避免的自然災害或其他原因而産生的違約責任的條款。

繁體字

不可抗力的繁體字為「不可抗力」。

古時候漢字寫法

不可抗力的古時候漢字寫法與現代寫法相同。

例句

由于地震導緻道路損壞,這被認定為不可抗力,不需要賠償責任。

組詞

不可抗拒、不可逆、不可預見

近義詞

力不從心、無能為力

反義詞

可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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