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口頭宣布(帝王之命)。《晉書·楊駿傳》:“﹝後﹞便召中書監 華廙 、令 何劭 ,口宣帝旨使作遺詔。”《舊唐書·王起傳》:“ 起 侍講時,或僻字疑事,令中使口宣,即以牓子對。”
(2).一種慰勞臣下的簡短诏令。 宋 楊億 《楊文公談苑·學士草文》:“學士之職,所草文辭,名目浸廣……土木興建曰上梁文,宣勞賜曰口宣。” 明 徐師曾 《文體明辨·口宣》:“按,口宣者,君諭臣之詞也。古者天子有命于其臣,則使使者傳言,若《春秋》内外傳所載誥告之詞是已。未有撰為儷語,使人宣于其第者也。宋人始為之。” 宋 歐陽修 、 王安石 、 蘇轼 等人文集中的内制皆有為皇帝所拟口宣。
(3).佛教語。謂對弟子之垂誡。
“口宣”是一個漢語複合詞,由“口”和“宣”構成。根據《漢語大詞典》及《現代漢語詞典》的釋義,其核心含義為“以口頭形式公開表達或宣布”,常見于書面語及特定語境。以下從語言學角度分層解析:
基本釋義
指通過口頭方式傳達、宣告某事,強調信息傳遞的即時性與直接性。例如《後漢書·禮儀志》中“使者口宣诏命”即為此類用法。
詞源與結構分析
語境用法
近義與辨析
與“口谕”相近,但“口宣”更強調公開性,而“口谕”側重上級對下級的私下指示。例如《現代漢語同義詞詞典》指出兩者在語用場景中存在差異。
文化延伸
佛教典籍中,“口宣”亦指僧人誦經時的發聲儀式,體現語言在宗教儀軌中的神聖性。此用法見于《大正新修大藏經》相關注釋。
“口宣”是一個多義詞,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三類釋義:
帝王口頭命令
指帝王通過口頭形式宣布重要決策或任命。例如《晉書·楊駿傳》記載,皇後召見官員“口宣帝旨”,直接傳達皇帝的遺诏。這種用法在古代文獻中常見,強調帝王權威的即時性。
簡短诏令文書
特指宋代以來用于慰勞、賞賜臣子的官方文書,内容簡潔。宋代楊億在《楊文公談苑》中提到,這類文書與“上梁文”等并列,屬于特定公務文體。
佛教中的垂誡
作為佛教術語,指高僧對弟子的口頭訓誡或教誨,體現宗教傳承的特殊形式。
補充說明
現代漢語中,“口宣”一詞已較少使用,多出現于曆史文獻或特定語境。例如,當代司法領域偶見“口宣裁決”的表述(如英國法院禁止銷售某産品的口頭聲明),但需注意語境差異。
如需更詳細的古籍例證或佛教相關解釋,可參考《晉書》《舊唐書》等文獻,或查閱佛教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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