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捕捉審訊。鞠,同“ 鞫 ”。《漢書·酷吏傳·義縱》:“ 定襄 吏民亂敗…… 縱 壹切捕鞠。”
“捕鞠”為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目前未見于《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詞典》等權威辭書收錄。從構詞角度分析,“捕”指緝拿、捉拿,如《說文解字》釋為“取也”;“鞠”在古漢語中有多重含義,一為審訊,《爾雅》注“鞠,窮理罪人也”,二指古代皮球,《漢書》載“蹴鞠”即踢球活動。結合兩字,“捕鞠”可能指古代司法程式中的緝捕與審訊環節,或與某種球類活動相關。
該詞在現存文獻中暫未發現明确用例。建議參考《故訓彙纂》(宗福邦等主編)中“鞠”字的訓釋,或查閱《中國古代法制文獻研究》等專著進一步考證。由于缺乏權威辭書佐證,具體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分析。
“捕鞠”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bǔ jū,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不同解釋,需結合文獻和權威來源綜合理解:
捕捉審訊
這是最常見的解釋,主要源于《漢書·酷吏傳·義縱》中的記載:“定襄吏民亂敗……縱壹切捕鞠。”
其他可能的引申義
部分現代資料(如)提到“捕鞠”可比喻“抓住機會或追求成功”,但此解釋缺乏權威文獻支持,可能是對“鞠”字本義(古代一種球類)的引申聯想,需謹慎使用。
如需查看更多細節,可參考漢典或《漢書》相關章節。
八寸三分帽子卑湳抃風儛潤彩幄才哲成局塵卷風穿牆春序撮記打嘴仗多寶塔碑反音封豨脩蛇趕點躬身勾死人關門孤士黑金恒姿鴻梧虎據龍蟠火洲将禦堅重結托井圃經售巾帽扣盤扪龠昆山腔诔詞冷鼻凹六案流香裡閻鹵簿使陸夷驢媚邁終庖膳飄輪蒲牢起稿請給蕲州鬼髯戟瑞徵山峊羶食少康伸張視草台詩橐孀妻鐵窗題引童身尪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