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怠慢;無禮。《論語·為政》:“ 子遊 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别乎。”《國語·周語上》:“ 呂甥 、 郤芮 相 晉侯 不敬。” 明 沉德符 《野獲編·宮闱·世宗廢後》:“亦不以廢後罪狀告宗廟、示天下;但雲不敬不遜,侮肆不悛而已。”
(2). 漢 代罪名之一。《史記·淮南衡山列傳》:“當是時, 淮南 相怒 壽春 丞留太子逮不遣,劾不敬。”《漢書·翟方進傳》:“ 慶 有罪未伏誅,無恐懼心,豫自設不坐之比;又暴揚尚書事,言遲疾無所在,虧損聖德之聰明,奉詔不謹;皆不敬。” 顔師古 注:“既自雲不坐,又言遲疾無所在,此之二條於法皆為不敬。”
“不敬”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1. 基本含義
指怠慢、無禮的行為或态度,表現為對他人或事物缺乏尊重。例如《論語》中提到“不敬,何以别乎”,強調若僅有物質供養而無敬意,則與對待犬馬無異。
2. 曆史背景中的特殊含義
在漢代,“不敬”被列為法律罪名,屬于較嚴重的罪行。如《史記》記載的“劾不敬”案例,多涉及對君主或禮法的冒犯。
3. 使用場景與表現
4. 社會影響
不敬行為會破壞人際關系,甚至引發沖突。古代因其動搖等級制度而嚴懲,現代則更多從道德層面批判,認為其違背公序良俗。
5. 相關延伸
英語中對應詞彙如“irreverence”“disrespectful”,多用于描述對權威或神聖事物的不尊重态度(參考的雙語例句)。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法律案例或現代語境的具體用法,可查閱《史記》《漢書》或社會學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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