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逼債。《漢書·諸侯王表》“有逃責之臺” 顔師古 注引 漢 服虔 曰:“ 周赧王 負責,無以歸之,主迫責急,乃逃於此臺,後人因以名之。”
“迫責”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綜合解析:
指通過強迫或逼迫手段,使他人承擔責任或追究其責任。該詞由“迫”(強迫)和“責”(責任)組合而成,強調以強硬方式追責的行為。例如在職場或家庭中,若某人通過施壓手段迫使他人擔責,即可用此詞描述。
在古籍中,“迫責”特指逼債。如《漢書·諸侯王表》記載,周赧王因無力償還債務,被債主逼迫而躲藏于“逃責台”,後人用“迫責”形容這種逼債行為。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中的典故,可參考《漢書》相關注釋或權威詞典來源。
迫責是一個由四個字組成的詞語,包括“迫”和“責”。下面将對該詞進行詳細解釋。
“迫”字由“辶”和“白”兩個部首組成,共有7畫;“責”字由“羊”和“貝”兩個部首組成,共有9畫。
“迫責”一詞源于古漢語,意為強迫指責或逼迫責備。通常用來形容某人因犯錯或有過失而受到他人強烈的責備或批評。
在繁體字中,迫責被寫作「迫責」。
在古代,迫責的書寫形式可能會有所不同。根據《康熙字典》的記載,迫的古代寫法為「逼」,責的古代寫法為「責」。
1. 他因為工作失誤受到了老闆的迫責。
2. 她因為考試作弊受到了老師的嚴厲迫責。
3. 當局對于這起************進行了迫責,并采取了相應的措施。
迫責在組詞中可以作為主語或賓語,常見的組合有:
- 迫責他人
- 遭受迫責
- 被迫責備
與迫責意思相近的詞語有:
- 指責
- 責備
- 責罵
與迫責意思相反的詞語有:
- 贊揚
- 稱贊
- 表揚
希望以上對“迫責”一詞的解釋能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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