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卿大夫在公朝辦事所用的膳食。《左傳·襄公二十八年》:“公膳日雙鷄,饔人竊更之以鶩。” 杜預 注:“卿大夫之膳食。” 楊伯峻 注:“公膳為一詞,即在公朝辦事用餐,由朝廷供給夥食。”
"公膳"是古代中國社會制度中的專有名詞,指由官府或公共機構為特定人群提供的膳食。《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古代官府供給的膳食",其核心特征體現在"公"與"膳"的結合,即具有公共屬性的飲食供給制度。
從制度淵源考據,《周禮注疏》記載西周時期已出現"膳夫掌王之食飲膳羞"的職官設置,可視為公膳制度的雛形。春秋時期諸侯國的"公膳"制度更為系統,據《左傳·宣公四年》記載"公膳日雙雞",說明當時官員在衙署辦公時可享受由官府提供的标準餐食。
該制度的社會功能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其一作為官員俸祿的組成部分,其二維系行政機構運轉效率,其三體現等級制度。如《禮記·王制》所述"諸侯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不同品級官員的公膳标準存在嚴格差異。唐宋時期發展為"廊餐制",明清演變為"廪給制度",其物質形态隨時代變遷而調整,但"公費餐飲"的核心特征始終延續。
在語言演變層面,《辭源》指出"公膳"一詞自漢代起多用于公文典籍,現代漢語中已轉為曆史詞彙,但在研究古代職官制度、社會禮制等領域仍具重要學術價值。
“公膳”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與古代官員的膳食制度相關。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公膳”指卿大夫在公朝(官府)辦事時由朝廷統一提供的膳食。這一制度體現了古代官員的待遇,屬于官府供給的集體夥食。
曆史來源
該詞最早見于《左傳·襄公二十八年》的記載:“公膳日雙鷄,饔人竊更之以鶩。”
字義分解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案例,可參考《左傳》相關章節或曆史制度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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