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談論的;可說之處。《官場現形記》第四二回:“ 賈制臺 見他上不得臺盤,知道沒有談頭,便吩咐叫他在客棧暫住。”《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三八回:“官場的事情有甚麼談頭,無非是奧援及運氣罷了。”
“談頭”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兩種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談話的開端
指對話或讨論的起始部分,常用于正式場合,類似于“開場白”或“引言”。例如:“會議開始時,主持人先做了一個簡短的談頭。”
可談論的内容
表示某件事是否有讨論的價值或空間。若“沒有談頭”,則說明話題無意義或無需深入。例如《官場現形記》中的用法:“賈制臺見他上不得臺盤,知道沒有談頭。”
如果需要更詳細的古典例證,可參考《官場現形記》《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等文獻原文。
《談頭》是指談話、交談的開端或開頭部分。在日常生活中,談頭常常被用來表示開始說話或展開讨論的部分,能夠吸引聽衆的注意力,引起他們的興趣。
《談頭》的部首是言部,它位于漢字的左側。言部一次筆畫為言(4),頭部一次筆畫為頁(5),總共九畫。
《談頭》是一個漢字詞語,它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說文解字》。《說文解字》是中國古代最早的字典,由東漢末年的許慎編著。它對每個漢字進行了解釋和注釋,同時也記載了許多古代文化和知識。
在繁體中,《談頭》的寫法保持不變。
在古代,漢字的形狀和結構有一些差别。根據曆史文獻記載,古時候《談頭》的漢字寫法與現代相似,沒有明顯的變化。
1. 請你先從《談頭》說起,然後再展開具體的講解。
2. 雖然他開口時有些緊張,但他的《談頭》很快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1. 談話:進行交流、對話。
2. 談判:就某個問題進行商讨和協商。
3. 談論:對某一事物、事件或問題進行讨論。
4. 談笑:進行輕松愉快的對話或交流。
5. 談心:親密地交談,傾訴心事。
1. 開場白:演講或表演開始時的開頭白。
2. 引子:引起談話或故事發展的開端。
3. 跳闆:引起談話或行動的起點。
4. 主題:談話或讨論的中心或核心。
結束、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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