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row on the scrap-heap;stay idle] 未被重用,放在閑散的地位上
亦作“ 投閒置散 ”。置于閑散職位。謂不被重用。 唐 韓愈 《進學解》:“動而得謗,名亦隨之。投閑置散,乃分之宜。” 宋 趙與時 《賓退錄》卷十:“ 高宗 狩 維揚 ,移蹕 臨安 ,國步阽危,至此極矣,而進取之士終以和戎為諱,此翰林 莫公 所以投閑置散,至於老死不用。” 清 錢謙益 《南京禮部儀制清吏司主事袁中道授承德郎制》:“少負修能,長為民譽, 江 漢 之間,炳然有聲。及其飛華夷路,栖遲寒氊,投閒置散,頡頏歲年,可謂有道矣。”
見“ 投閑置散 ”。
“投閑置散”是一個漢語成語,以下從多個角度進行詳細解釋:
指将人或事物安置在無關緊要的職位上,使其不被重用或重視。核心含義強調“未被合理任用”或“處于無足輕重的地位”。
出自唐代韓愈的《進學解》:“動而得謗,名亦隨之。投閑置散,乃分之宜。”。韓愈通過自嘲的方式,表達自己因直言進谏而被貶至閑職的境遇。
清代吳趼人《痛史》中例句:“不過封他一個歸命侯,将他投閑置散罷了。”。此例通過曆史典故,說明該詞常用于描述人物在政治鬥争中被邊緣化的狀态。
如需查看更多例句或曆史用例,可參考《進學解》原文或相關詞典來源。
《投閑置散》是一種指人們利用閑暇時間,将廢棄或不需要的物品進行處理或銷售的行為。這個詞常見于二手交易或分享經濟的領域,意味着将閑置物品找到一個新的主人,以達到資源再利用和減少浪費的目的。
《投閑置散》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手(扌)和弓(弓),分别是漢字中的部首和偏旁,筆畫的數量為11畫。
《投閑置散》一詞來源于現代漢語中的口語表達。其中,“投”指的是将物品交給他人,“閑置”表示物品被閑置不用,“散”則表示分散、分發。在繁體字中,該詞的寫法為「投閑置散」。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和現代有一定的區别。《投閑置散》這個詞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但基本含義相同。
1. 我正在考慮投閑置散我家裡的一些舊書和玩具。
2. 我通過一個線上平台成功投閑置散了我不再需要的電子設備。
3. 這個市場專門為買賣投閑置散物品而設立。
投放、閑置、分散、二手交易、舊物處理、資源再利用
轉賣、處理、變現、交換、分享
保留、收藏、留存、所有、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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