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訴說争執。 宋 曾鞏 《都官制》:“係累舂饎之人,恤其廩給,而申其訴競,主以郎吏,國之舊章。”
"訴競"是一個較為古雅的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主要出現在古代文獻或特定語境中。其核心含義圍繞訴訟、争辯展開,具體解析如下:
“訴” (sù):
“競” (jìng):
“訴競”合義:
古代法制語境(核心用法):
“民間訴競,苟非負冤極枉,宜少安于農時。” ——(宋)《名公書判清明集》
- 釋義:民間訴訟争辯,如果不是蒙受極大冤屈,應盡量不影響農事生産。
引申義/廣義用法:
“兄弟之間,不宜因小利而訴競,傷及骨肉之情。”
- 釋義:兄弟之間不應因微小利益而争執訴訟,損害手足親情。
《漢語大詞典》(權威大型曆時詞典):
訴競:訴訟;争訟。 來源:《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第11卷第6頁。 鍊接示例:漢語大詞典線上查詢(需訂閱訪問,此處僅作來源說明)。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規範現代用法):
訴訟:司法機關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下,依法定程式處理案件的活動。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第1242頁。
詞彙 | 側重點 | 現代常用度 | 法律關聯度 |
---|---|---|---|
訴競 | 古語,強調訴訟中的争辯 | 極低 | 強 |
訴訟 | 法律程式全過程 | 高 | 最強 |
争訟 | 因争執而訴諸法律 | 中(書面) | 強 |
争執 | 一般性争論 | 高 | 弱 |
控訴 | 揭露、譴責對方罪行 | 中 | 中 |
“訴競”是一個具有濃厚曆史和法律色彩的詞彙,核心含義指向因糾紛而進行訴訟并在過程中争辯。其使用多見于古代文獻,現代漢語中已被“訴訟”“争執”等詞替代。理解該詞需結合“訴”(控告)與“競”(争辯)的本義及其在古代司法實踐中的具體應用。
“訴競”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基本釋義
該詞指“訴說争執”,即通過言語表達糾紛或争議。拼音為sù jìng,注音符號為ㄙㄨˋ ㄐㄧㄥˋ,由“訴”(左右結構)和“競”(上下結構)組成。
引證與用法
該詞在古代文獻中已有使用,如宋代曾鞏《都官制》中記載:“係累舂饎之人,恤其廩給,而申其訴競,主以郎吏,國之舊章。” 此處的“訴競”指通過申訴解決勞役相關的争執,體現了其正式語境下的應用。
使用場景
多用于描述通過言辭表達矛盾或争議的行為,常見于古代公文或書面語中,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
補充說明
網絡釋義與權威來源一緻,均強調“訴說争執”的核心含義,未出現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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