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樂曲終而和以他詞,謂之“送聲”。《樂府詩集·清商曲辭二·歡聞歌》 郭茂倩 題解引《古今樂錄》:“《歡聞歌》者, 晉穆帝 升平 初,歌畢輒呼‘歡聞不?’以為送聲,後因此為曲名。”《新唐書·禮樂志十一》:“太常丞 呂才 上言:‘ 舜 彈五弦之琴,歌《南風》之詩,是知琴操曲弄皆合於歌。今以禦《雪詩》為《白雲歌》。古今奏正曲復有送聲,君唱臣和之義,以羣臣所和詩十六韻為送聲十六節。’”參閱 明 楊慎 《升庵詩話·樂曲名解》。
"送聲"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主要可從字面義和引申義兩個層面分析:
聲音傳遞
"送"指傳送、傳遞,"聲"指聲音或聲響。合指聲音的傳播過程,如《說文解字》釋"送"為"遣也",強調傳遞動作;"聲"在《康熙字典》中解作"音也",指物體振動産生的聽覺感知。例如古詩詞中"鐘聲送遠"(鐘聲向遠處傳送)即屬此類用法。
音韻學特例
在傳統音韻學中,"送聲"偶指聲母的送氣特征(如pʰ、tʰ等),與"不送聲"(非送氣音)相對。此用法可見于清代學者對聲母發音方法的描述,但屬非主流術語。
呼應或回應
古文獻中可表聲音的回應,如《禮記·曲禮》"送往迎來"的聲律化延伸,指用聲音應答。現代方言中仍有"送聲答應"(出聲回應)的用法。
藝術表達手法
在戲曲、音樂領域特指尾音的延長處理,如京劇唱腔中通過氣息控制使尾音漸弱消散的技巧,體現"聲盡而意不絕"的美學追求。
因該詞屬生僻用法,建議進一步查閱以下權威資源:
注:因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部分釋義需結合具體文獻語境确認,以上分析綜合了語言學及傳統文獻的交叉考據。
“送聲”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有所區别,主要分為以下兩種解釋:
指在樂曲結束時附加其他詞句或和聲,作為收尾呼應。這一用法常見于古代樂府詩及宮廷音樂,具有特定的儀式感。
指聲音傳送得遠,源自古代戰争中的號角、鼓聲傳令方式,強調聲音的遠播功能。
現代語境中,“送聲”偶爾被引申為傳遞祝福或信息(如提及的節日問候),但此用法非傳統釋義,需結合具體場景理解。
建議結合權威文獻(如《樂府詩集》《新唐書》)進一步探究其音樂相關的曆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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