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乐曲终而和以他词,谓之“送声”。《乐府诗集·清商曲辞二·欢闻歌》 郭茂倩 题解引《古今乐录》:“《欢闻歌》者, 晋穆帝 升平 初,歌毕輒呼‘欢闻不?’以为送声,后因此为曲名。”《新唐书·礼乐志十一》:“太常丞 吕才 上言:‘ 舜 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是知琴操曲弄皆合於歌。今以御《雪诗》为《白云歌》。古今奏正曲復有送声,君唱臣和之义,以羣臣所和诗十六韵为送声十六节。’”参阅 明 杨慎 《升庵诗话·乐曲名解》。
“送声”是一个汉语词语,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下有所区别,主要分为以下两种解释:
指在乐曲结束时附加其他词句或和声,作为收尾呼应。这一用法常见于古代乐府诗及宫廷音乐,具有特定的仪式感。
指声音传送得远,源自古代战争中的号角、鼓声传令方式,强调声音的远播功能。
现代语境中,“送声”偶尔被引申为传递祝福或信息(如提及的节日问候),但此用法非传统释义,需结合具体场景理解。
建议结合权威文献(如《乐府诗集》《新唐书》)进一步探究其音乐相关的历史背景。
《送声》是一个成语,意为返国报信。通常形容使命完成后返回故乡,向亲友报告好消息或重要情况。
《送声》这个词由部首辶(zou)和声组成,辶是走的意思,声表示声音。
拆分得到的部首和笔画分别是:
部首:辶(zou)
笔画:辶(1画),声(7画)
《送声》最早出现在《庄子·外物》其中一篇的故事中。故事描述了一个人远行,途径一片荒野,只见一棵大树倒下,想要提醒家乡的人,便把这个消息告知一个路过的人,让他为自己“送声”报告这个重要情况。
《送声》的繁体写法为「送聲」。
古时候《送声》这个词的写法可能与现在略有不同,具体需要参考不同时期的古籍资料。
1. 他完成任务后,迅速回国向亲友们《送声》报告好消息。
2. 因为她是唯一知道真相的人,她必须《送声》给聋子的女儿。
3. 在古代,信息传递不方便,有时人们需要徒步远行,亲自《送声》将重要消息传达给人们。
送人、送行、送礼、送别、声波、声响、声音、声调等。
传音、递信、传讯等。
失声、闭口、隐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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