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衙門,官署。 唐 錢起 《送張中丞赴桂州》詩:“夙仰敦詩禮,嘗聞偃甲兵。戍樓雲外靜,訟閣竹間清。” 宋 宋祁 《漢州房公湖》詩:“丞相于藩日,疏湖訟閣西。” 清 方文 《從兄浣叟令昌化又攝臨安将遷馀杭賦此贈之》詩:“鳴琴訟閣水潺潺,便攝隣封亦自閒。”
“訟閣”是古代漢語中的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解析:
指古代官府中審理案件的場所,即衙門或官署,相當于現代的法院。該詞常被用來比喻公正的司法審判。
除字面指代官署外,該詞還隱含對司法公正的期許,如“訟閣竹間清”既寫實景,又暗喻清廉斷案的态度。
現代語境中,“訟閣”多用于文學或曆史研究領域,指代古代司法體系中的審判場所,承載着對法律公正性的文化記憶。
《訟閣》是一個漢字詞彙,指的是古代的官方借以處理訴訟案件的機構或場所。
《訟閣》是由兩個部首組成,部首分别是“言”和“阝”。其中,“言”是主要的部首,表示與言論、語言相關的意義,“阝”是次要的部首,表示與城池、土地相關的意義。整個漢字《訟閣》共有12個筆畫。
《訟閣》這個詞來源于古代漢語,最早可以追溯到唐代。在繁體字中,漢字《訟閣》的書寫形式保持不變。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漢字《訟閣》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古時的書寫形式可以簡化為:“訟閣”。這是因為漢字在演變過程中經曆了多次改革和變革,書寫形式也隨之有所調整。
1. 諸位辯護人,請您在訟閣中就此案件發表您的觀點。
2. 法官宣布庭審結束後,辯方代表立即返回訟閣。
訟案、訟師、訟辯、閣樓、樓閣
庭堂、審判廳、審訊處
和解、調解、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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