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舍的意思、寺舍的詳細解釋
寺舍的解釋
(1).官舍。《管子·度地》:“官府寺舍及州中當繕治者,給卒財足。”《後漢書·馬援傳》:“曉 狄道 長歸守寺舍,良怖急者,可床下伏。” 李賢 注:“寺舍,官舍也。”
(2).僧舍。《舊唐書·辛替否傳》:“寺舍不能保其身,僧尼不能護婦子,取譏萬代,見笑四夷。”
詞語分解
- 寺的解釋 寺 ì 古代官署名:太常寺(古代掌管宗廟禮儀的官署)。鴻胪寺(略同于現代的禮賓司)。 佛教出家人居住的地方:佛寺。寺觀(刵 )。 * 教徒禮拜、講經的地方:清真寺。 筆畫數:; 部首:寸; 筆順編
- 舍的解釋 舍 è 居住的房子:宿舍。旅舍。校舍。 居住,休息:舍于山麓。 謙辭,多指親屬中比自己年紀小或輩分低的:舍弟。舍侄。舍親。 古代行軍一宿或三十裡為一舍:退避三舍(喻對人讓步)。 姓。 取 筆畫數:;
專業解析
“寺舍”一詞在漢語中具有特定的曆史含義和演變過程,其核心釋義可從權威詞典及古籍文獻中歸納如下:
一、核心釋義
“寺舍”在古代漢語中主要指:
- 官署的房舍:指古代官吏辦公及居住的場所。如《漢書·元帝紀》載:“壞敗豲道縣城郭官寺及民室屋”,顔師古注:“凡府庭所在皆謂之寺”,此處“寺”即官署,“寺舍”可指代官署建築群(來源:《漢語大詞典》)。
- 佛教寺廟的房舍:隨着佛教傳入,“寺”漸指宗教場所,“寺舍”特指僧侶居住、修行的屋舍或寺廟整體建築。如北魏楊衒之《洛陽伽藍記》描述永甯寺“僧房樓觀一千餘間”,即屬寺舍範疇(來源:《漢語大詞典》)。
二、詞義演變
- 秦漢時期:“寺”為官署名(如鴻胪寺、大理寺),“寺舍”多指官署附屬建築。
- 漢末至南北朝:佛教興盛,官署“寺”轉為供奉佛像的場所,“寺舍”引申為寺院建築。如《後漢書·西域傳》載漢明帝“于洛陽城西雍門外起佛寺”,其房舍稱寺舍(來源:《漢語大詞典》)。
- 唐宋以降:“寺舍”基本定型為宗教建築,尤指佛寺的殿堂、僧房等。
三、文化意義
“寺舍”作為佛教建築載體,承載宗教活動與文化傳播功能。其布局(如殿堂、鐘鼓樓、藏經閣)反映宗教儀軌,也是古代建築藝術與哲學思想的物質體現(來源:《中國佛教建築史》)。
權威參考文獻:
- 《漢語大詞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
- 《漢書·元帝紀》(中華書局點校本)
- 《洛陽伽藍記校箋》(楊衒之著,中華書局)
- 《後漢書·西域傳》(中華書局點校本)
- 《中國佛教建築史》(孫大章著,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
(注:因古籍原文及專業著作暫無公開網絡版本,此處僅标注文獻來源。建議通過圖書館或學術數據庫獲取完整内容。)
網絡擴展解釋
“寺舍”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
1.官舍(官府辦公場所)
- 定義:指古代官府的辦公場所或官員居住的處所。
- 古籍例證:
- 《管子·度地》提到官府、寺舍需修繕時,應“給卒財足”。
- 《後漢書·馬援傳》記載“歸守寺舍”,李賢注明确釋為“官舍”。
2.僧舍(佛教寺廟建築)
- 定義:指佛教僧侶居住或修行的場所,即寺廟建築。
- 古籍例證:
- 《魏書·釋老志》提到“城内不造立浮圖、僧尼寺舍”。
- 《舊唐書·辛替否傳》批評過度修建寺舍導緻社會問題。
補充說明
現代語境中,“寺舍”偶被引申為寺廟及相關建築設施(如提及的“佛寺建築和住宿”),但此用法缺乏權威文獻支撐,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該詞兼具行政與宗教雙重指向,需通過上下文區分具體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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